陈兆肆(副院长、党委委员):协助院长负责教学工作、专业建设、招生、全省历史学考与高考评卷管理等工作,分管教务科。
陈兆肆,男,1982年12月生于安徽和县沈巷镇,历史学博士。杭州师范大学人文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浙江省“之江青年社科学者”、“杭州131层次人才”。
主要从事中国古代史(清史)、专门史(法律史)的研究和教学工作,曾在《历史研究》、《清史研究》、《史林》、《安徽史学》、《北京社会科学》等刊物上发表专业论文十余篇,另发表教学研究论文若干;出版专著及其他著译类有:《清代私牢研究》(专著,2015)、《孤军:满人一家三代与清帝国的灭亡》(译著,2016)、《中小学教师的三十个口述故事》(编著,2014)、《武林往哲遗著·西轩效唐集录》(点校整理,2013)、《过失杀人、市场与道德经济:18世纪中国财产权的暴力纠纷》(合作翻译,2009)、《北京教育通史》(合作编著,2008)。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项及省部级课题多项。
曾获浙江省社科联第七届青年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2012)、杭州师范大学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培训优秀学员(2012)等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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