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人文学院学生会是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和自我服务的组织,在学院党委、团委和校级团委的指导下开展工作。人文学院第六届团委、第十六届学生会自2016年5月产生至今,任期已满。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的有关规定,拟于2017年5月下旬召开杭州师范大学人文学院第十七次学代会,为保证会议的顺利开展,现组织推荐人文学院第六届团委、第十七届学生会委员候选人,具体通知如下:
一、团委、学生会委员候选人基本条件
1.取得杭州师范大学正式学籍的人文学院本科学生,中国共青团团员。
2.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思想觉悟,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3.能自觉遵守、模范执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坚持实事求是的作风,敢于同各种错误思想和不良风气作斗争,在同学中能起到先锋模范作用。在上学期、本学期无违纪、处分,无不及格科目。
4.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良。工作勤恳踏实,认真负责,具有较强的社会工作能力。
5.为人诚实谦虚,能广泛听取广大同学的意见和要求,切实关心同学们的利益,群众关系良好。
6.大学在校期间,有过任职经历,学生会干部、干事、班委、社团负责人均可参选。
二、团委、学生会委员候选人推荐
1.团委、学生会委员候选人或推荐者根据学生会岗位,填写《人文学院团委、学生会委员候选人推荐(自荐)》(附件1),在4月26日下午5点前,将电子表发送到rwtwxshbgs@126.com,纸质稿交至恕园23号楼301办公室,陈晓玲老师收。
2.第六届团委委员、第十六届学生会委员对申请者的资质、条件和真实性审核,审核通过后,学院团委组织面试。
3.面试通过后,人文学院团委确定团委、学生会委员候选人名单,召开人文学院第十七次学代会。
三、其他事项
1.关于人文学院第六届团委、第十七届学生会拟定部门设置和各部门职能,参见附件2。
2.第六届团委、第十七届学生会委员候选人包括主席团(主席、副主席、团委副书记、办公室),各部门负责人(团委组织部部长、团委实践部部长、团委宣传部部长、团员发展服务部部长、记者团团长、平媒部部长、泽地书院书生会会长、学习与学术部部长、文娱部部长、生活部部长、外联部部长、就业服务中心主任、学科竞赛中心主任、勤工助学中心主任、社团指导中心主任、心理素质拓展中心主任、学长联合会会长等),候选人名单确定后,需参加第十七次学代会,经投票产生正式团委委员和学生会委员。
3.填写《人文学院学生会委员候选人推荐(自荐)》时,请务必写明是否服从调剂,在备注一栏详细填写在社团、学生组织中担任的职务。
4.其他不明事宜,可联系人文学院第十七次学代会筹备组组长陈晓玲,电话28865208;筹备组副组长钟松阳,电话17816871730,严清清,电话17816871561。
四、附件
人文学院团委
2017年4月14日
学院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余杭塘路2318号(恕园23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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