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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公告

2017年人文学院本科生单项奖申请通知

来源:   作者:孔祥亮    时间:2017-11-24
 

2017年人文学院本科生单项奖申请通知

各班级:

为鼓励先进,弘扬正气,加强学风建设,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增强学生的社会竞争力,全面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特制订单项奖奖励办法,并不断修订,且继续实施单项奖评选和奖励。

一、评奖对象

具有我校学籍的人文学院全体本科在读学生。

二、评奖基本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态度认真,学习勤奋,积极上进;

(三)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评奖学年无违纪处分;

(四)所获奖项统计时限为上一年评奖后一个自然年内。

三、奖项设置

(一)学术创新奖

 1 发表论文

  (1)以第一作者在三级、二级、一级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刊物等级参照学校期刊定级标准),在学校奖励(分别为300元、800元、1500元)基础上,每件分别奖励300元、800元和1500元。

  (2)以第一作者在市级及以上公开出版报纸、杂志、书籍等刊物发表文学作品(字数不少于500字),每篇奖励200元。

  2 课题立项

  (1)以第一负责人申报的课题在院级、校级、市级、省级、国家级及以上单位立项,每项分别奖励100元(重点150元)、200元(重点250元)、300元(重点400元)、500元(重点600元)、1000元(重点1500元)。

  不含新苗和国创项目,该两项立项经费学校保障。

3 考研、考公奖励

  (1)毕业当年积极参加考研,报名成功并参加考试,奖励每人150元。在校期间考研成功并被高校录取的将给予一定奖励,考取世界前100名高校,奖励3000元;考取“985”“211”重点高校及本院的研究生,奖励1500元;考取普通高校研究生,奖励1000元。  

  (2)在校期间,毕业学年考取公务员,奖励每人500元。

考研、考公成功的奖励,在毕业当年由学生处统一发放。

4 书香班级、读书之星及阅读之星

  (1)根据学院《“读书之星”和“书香班级”评选办法》评出的书香班级,奖励每班2000元。

  (2)根据学院《“读书之星”和“书香班级”评选办法》评出的读书之星,奖励每人300元。

  (3)根据学生年图书借阅量,由图书馆每年评选出阅读之星,奖励每人200元。

(二)学科创新奖  

  1 学科竞赛类

  (1)挑战杯:学生以团队形式申报挑战杯,在院级、校级、省级、国家级单位立项,每项分别奖励500元、1500元、3000元、6000元。

  (2)师范生技能竞赛:学生参加师范生技能竞赛,校级获奖,分别奖励一等奖500元,二等奖400元,三等奖200元,优胜奖100元;省级获奖,分别奖励一等奖800元,二等奖600元,三等奖400元,优胜奖200元。  

  (3)职业生涯规划大赛:学生参加职业生涯规划大赛,院级获奖,分别奖励一等奖300元,二等奖200元,三等奖100元,优胜奖50元;校级获奖,分别奖励一等奖500元,二等奖400元,三等奖200元,优胜奖100元;省级获奖,分别奖励一等奖800元,二等奖600元,三等奖400元,优胜奖200元。

  (4)汉语口语大赛:学生参加汉语口语大赛,校级获奖,分别奖励一等奖500元,二等奖400元,三等奖200元,优胜奖100元;省级获奖,分别奖励一等奖800元,二等奖600元,三等奖400元,优胜奖200元。

  (5)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及大学生艺术节:学生参加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省级获奖,分别奖励一等奖每人300元,二等奖200元,三等奖100元,优胜奖50元;国家级获奖,分别奖励一等奖每人500元,二等奖400元,三等奖300元,优胜奖200元。

  (6)星光计划:学生以团队形式申报星光计划,在校级立项,每项分别奖励一般立项500元、重点立项600元、重中之重800元。

同一人同一项目奖励标准不重复获得,就高为准;学科竞赛项目以学校规定的学科竞赛项目为准;其他类型的学科竞赛,经学院认定可以参考以上奖励。

(三)文体活动奖

1文艺特长

  (1)鼓励我院学生积极参加文艺活动,在话剧节活动中获奖,分别奖励一等奖每人200元,二等奖100元,三等奖50元。

2 体育特长

鼓励我院学生积极投入校、院两级的体育活动,特制定奖励办法,具体规定如下。

  (1)参加校运动会的有关奖励

运动会奖励以得分为基本条件,按照50元/分的标准进行物质奖励;

个人项目得分奖励直接归个人所有,团体项目得分奖励归属参赛选手共同拥有(名字写入报名表且参加训练,但比赛时没上场的人员可算入团体);

团体项目(“12.9校园马拉松”长跑项目纳入运动会相关奖励范围)得分按照双倍计算,例如校运动会第一名得分9分,团体项目就按照18分计算,以下名次依次类推;

团体项目奖励所得应由团队成员经过商议共同支配。

班级的运动会精神文明奖,获得院级“精神文明班级”每次奖励300元。

  (2)其他校级比赛

校级比赛赛事主要指学校体育文化节开展的例如篮球赛、足球赛、排球赛、羽毛球赛、乒乓球赛等需要小组淘汰多次参赛的集体赛事;

奖励范围为在全校性比赛中获得前八名(赛事分校区时考虑前四名);其他,如学院间对抗赛、友谊赛等不在奖励范围内;

集体赛事按照参赛队伍人数有所区别:篮球、足球等参赛队伍人数超过十人的,在比赛中获得前八名团队奖励分别为1000元、800元、600元(三、四名)、400元(五、六名)、200(七、八名)(分校区比赛奖励分别为第一名500元,第二名400元,第三、四名200元;参赛队伍人数不足十人的,奖励额度分别为800元、600元、500元(三、四名)、300元(五、六名)、200元(七、八名)(分校区比赛奖励分别为第一名400元,第二名300元,第三、四名200元);

其他较之前有重大突破的比赛也可经过学院认可后进入奖励范围。

  (3)院级比赛

院级比赛赛事主要指人文团委学生会在学院内部开展的例如拔河比赛、乒乓球赛、羽毛球等需要小组淘汰多次参赛的集体赛事;

奖励范围为在全院比赛中获得前三名;其他,如班级之间友谊赛等自行举办的院内比赛不在奖励范围内;

集体赛事按照参赛队伍人数有所区别:篮球、拔河等参赛队伍人数超过5人及5人以上的,在比赛中获得前三名团队奖励分别为第一名500元、第二名400元、第三名300元;参赛队伍人数不足5人的,奖励额度分别为第一名400元、第二名300元、第三名200元。

其他较之前有重大突破的比赛也可经过学院认可后进入奖励范围。

  (四)其他

经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学院党政例会讨论认定的先进典型或奖项,可参照相关标准予以相应奖励。、

班级集体性荣誉,每获得市级荣誉一次奖励1000元,省级荣誉一次奖励3000元,国家级荣誉一次奖励5000元,以上奖项不重复累积奖励,就高为准。

注:                                        

1. 本奖励办法每年组织实施一次,一般在下半年对当年进行评价和奖励;具体实施时间以学院发布的通知为准。

2. 奖励由本人申请附证明材料、班级汇总初审、学院学生测评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学院存档。

3. 学生在申报过程中如出现弄虚作假行为,班组评议可否定其相应等级,直至确定为不合格,并严肃处理。

4.本办法所有奖励金额为奖励基数,具体金额由奖励系数确定;奖励系数由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按可支配奖金总数进行测定,系数最大为1,具体奖励金额=奖励基数*奖励系数。

5. 本奖励办法由人文学院负责解释和修订。

四、申请流程

    1.学生根据本人情况,提交申请表并附上证明材料,每个申请人以自己姓名命名文件夹,上交班级汇总之后将材料(附件1、附件2、附件3)打包,以电子版的形式,命名班级+单项奖申请材料,发送至学习部庄素素,邮箱:409149407@qq.com,申请截止日期:2017年11月26日。联系人:王祎15990083722,庄素素15990079719,孔老师28865854。

2.附件5当中已经罗列出来的奖励项目,不用学生重复提交申请。

附件1:人文学院单项奖奖励申请表;

附件2:人文学院单项奖奖励汇总表;

附件3:人文学院单项奖证明材料模版;

附件4:人文学院单项奖奖励办法;

附件5:已获得的奖项汇总;

                                                  人文学院学工办

      2017年11月24日

所有附件及通知下载:

2017年人文学院单项奖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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