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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2018年第二学期人文学院本科团员推优的通知

各团支部: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人文学院本科团员推优办法》,近期将开展人文学院本科团员推优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推优对象

人文学院团员,递交入党申请书,符合《人文学院本科团员推优办法》的相关要求。

二、推优时间

2018年3月12日至3月26日

三、推优程序

.入党申请人根据《人文学院本科团员推优办法》向所在团支部递交申请书(附件1)和证明材料。

.由各班团支部成员、党建学长或入党联系人组成评优小组,对递交意愿的入党申请人进行初步审核,确定符合基本条件和突出表现要求的人员名单,召开支部大会。团支书依照推优条件,向全班同学公布审核结果,并组织全体团员对以上推荐对象进行民主投票,确定入党申请人的群众基础。

3.各班团支部将推荐出来的推优汇总表(附件2)于3月25日晚12点前发送至1033582521@qq.com,纸质相关证明材料于3月26日18:00前交至恕园23号楼302办公室。

.院团委在审核的基础上进行公示,接受师生监督。公示期满,由各党支部讨论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名单,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党支部确定两名联系人,报学院党委备案。

四、联系人

 院团委老师陈晓玲,联系电话28865208

 院团员发展服务部部长高加霁,联系电话 17376500246

五、附件

附件1.个人申请表

附件2.班级汇总表

附件3.人文学院本科团员推优办法(试行)


  人文学院团委

                      2018年3月12日


发布时间:2018.03.12 | 点击:563
学生公告

关于开展2017-2018年第二学期人文学院本科团员推优的通知

· 2018-03-12

各团支部: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人文学院本科团员推优办法》,近期将开展人文学院本科团员推优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推优对象

人文学院团员,递交入党申请书,符合《人文学院本科团员推优办法》的相关要求。

二、推优时间

2018年3月12日至3月26日

三、推优程序

.入党申请人根据《人文学院本科团员推优办法》向所在团支部递交申请书(附件1)和证明材料。

.由各班团支部成员、党建学长或入党联系人组成评优小组,对递交意愿的入党申请人进行初步审核,确定符合基本条件和突出表现要求的人员名单,召开支部大会。团支书依照推优条件,向全班同学公布审核结果,并组织全体团员对以上推荐对象进行民主投票,确定入党申请人的群众基础。

3.各班团支部将推荐出来的推优汇总表(附件2)于3月25日晚12点前发送至1033582521@qq.com,纸质相关证明材料于3月26日18:00前交至恕园23号楼302办公室。

.院团委在审核的基础上进行公示,接受师生监督。公示期满,由各党支部讨论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名单,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党支部确定两名联系人,报学院党委备案。

四、联系人

 院团委老师陈晓玲,联系电话28865208

 院团员发展服务部部长高加霁,联系电话 17376500246

五、附件

附件1.个人申请表

附件2.班级汇总表

附件3.人文学院本科团员推优办法(试行)


  人文学院团委

                      2018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