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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2018年第二学期人文学院本科生重点培养对象确定的通知

各团支部: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人文学院本科生重点培养对象确定办法》,近期将开展人文学院本科生重点培养对象确定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确定对象

人文学院入党积极分子,符合《人文学院本科生重点培养对象确定办法》的相关要求。

二、确定时间

2018年43日至410

三、确定程序

.入党积极分子根据《人文学院本科生重点培养对象确定办法》向所在团支部递交申请书(附件1)和证明材料。

.由党支部委员、党员代表和所在班级团支书组成评优小组,对递交意愿的申请书的积极分子进行初步审核,确定符合基本条件 1、2、3 和突出表现要求的人员名单。团支书依照推优条件,向全班同学公布审核结果,并组织全体团员对以上推荐对象进行民主投票,确定入党申请人的群众基础。

3.各班团支部将推荐出来的汇总表(附件2)于4106:00前发送至1033582521@qq.com,纸质相关证明材料于410日晚6:00前交至恕园23号楼302办公室。

.各党支部在审核的基础上进行公示,接受师生监督。公示期满,报学院党委备案。

四、联系人

 院党委组织员傅培恩,联系电话28865223

 院团员发展服务部部长高加霁,联系电话 17376500246

五、附件

附件1.个人申请表

附件2.班级汇总表

附件3.人文学院本科生重点培养对象办法

附件4.重点培养对象确定问题汇总


               人文学院党委

                      201843


发布时间:2018.04.03 | 点击:496
学生公告

关于开展2017-2018年第二学期人文学院本科生重点培养对象确定的通知

· 2018-04-03

各团支部: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人文学院本科生重点培养对象确定办法》,近期将开展人文学院本科生重点培养对象确定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确定对象

人文学院入党积极分子,符合《人文学院本科生重点培养对象确定办法》的相关要求。

二、确定时间

2018年43日至410

三、确定程序

.入党积极分子根据《人文学院本科生重点培养对象确定办法》向所在团支部递交申请书(附件1)和证明材料。

.由党支部委员、党员代表和所在班级团支书组成评优小组,对递交意愿的申请书的积极分子进行初步审核,确定符合基本条件 1、2、3 和突出表现要求的人员名单。团支书依照推优条件,向全班同学公布审核结果,并组织全体团员对以上推荐对象进行民主投票,确定入党申请人的群众基础。

3.各班团支部将推荐出来的汇总表(附件2)于4106:00前发送至1033582521@qq.com,纸质相关证明材料于410日晚6:00前交至恕园23号楼302办公室。

.各党支部在审核的基础上进行公示,接受师生监督。公示期满,报学院党委备案。

四、联系人

 院党委组织员傅培恩,联系电话28865223

 院团员发展服务部部长高加霁,联系电话 17376500246

五、附件

附件1.个人申请表

附件2.班级汇总表

附件3.人文学院本科生重点培养对象办法

附件4.重点培养对象确定问题汇总


               人文学院党委

                      2018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