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学院公告 > 学生公告

学生公告

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重点培养对象确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陈晓玲   作者:陈晓玲    时间:2020-07-05
 

各位同学:
 为尽早确定发展对象,确保发展对象能如期上党校,根据《关于推荐本科生优秀入党积极分子为重点培养对象的实施细则》和《关于推荐研究生优秀入党积极分子为重点培养对象的实施细则(试行)》,学院于7月6日(星期一)至7月10日(周五)开展重点培养对象确定工作,为做好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材料上交时间及要求:
   1.7月6日至7月7日,请入党积极分子自愿填写申请表和推优汇总表,并将相关材料(附件1:个人申请表+附件2:班级汇总表+附件3:证明材料)交至各班团支书处。
   2.由党支部代表、党员代表和所在班级团支书组成评优小组,根据《关于推荐本科生优秀入党积极分子为重点培养对象的实施细则》和《关于推荐研究生优秀入党积极分子为重点培养对象的实施细则(试行)》,对递交意愿的申请书的积极分子进行初步审核,确定符合基本条件和突出表现要求的人员名单。团支书依照推优条件,向全班同学公布审核结果,并组织全体团员对以上推荐对象进行民主投票,确定群众基础。
   3.各班团支部将推荐人选的汇总表(附件2)及相关材料于7月10日中午12:00前发送至rwdw123@163.com,格式为“班级+汇总表”。

二、注意事项:
   1.请各班团支书在收取同学们的材料时,需初步审核材料是否符合基本要求(申请重培需满足积极分子考察满半年;确立入党积极分子以来志愿服务时间20小时/学期;学习强国分数从2019年10月20日算起,到7月6日止,共261天,分数要达到7830分,如果分数不够可以先报上来)。
   2.突出条件:第一项“学业表现”,须同时满足绩点、讲座次数要求才符合(本科同学的讲座材料要从入学开始,团体获奖人数要在5人以下方可计入;研究生讲座次数要达到10次)。
   3.申请人上交材料时,各项证明材料务必齐全。
   4.请团支书在材料收齐后尽快组织投票产生结果,并将“附件2班级汇总表”汇总到一起。

5.此次重培为毕业班(即下学期成为毕业班)的最后一次机会,请有意向的毕业班同学合理安排。。

如有其他不明事项,请联系党务中心组织部,联系人:陈悦,联系电话:13386539808。

三、附件  

附件1.个人申请表

附件2.班级汇总表

附件3.证明材料

附件4.关于推荐本科生优秀入党积极分子为重点培养对象的实施细则(试行)

附件5.关于推荐研究生优秀入党积极分子为重点培养对象的实施细则(试行)

附件6.重点培养对象确定问题汇总

                                     人文学院团委

                                      2020年7月5日


官方微信
学校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余杭塘路2318号
(恕园23幢)
邮政编码:311121
综合办电话: 0571-28865207
教务科电话:0571-28866897
版权所有 © 杭州师范大学人文学院 浙ICP备070099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