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为尽早确定发展对象,确保发展对象能如期上党校,根据《关于推荐本科生优秀入党积极分子为重点培养对象的实施细则》和《关于推荐研究生优秀入党积极分子为重点培养对象的实施细则(试行)》,学院于7月6日(星期一)至7月10日(周五)开展重点培养对象确定工作,为做好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材料上交时间及要求:
1.7月6日至7月7日,请入党积极分子自愿填写申请表和推优汇总表,并将相关材料(附件1:个人申请表+附件2:班级汇总表+附件3:证明材料)交至各班团支书处。
2.由党支部代表、党员代表和所在班级团支书组成评优小组,根据《关于推荐本科生优秀入党积极分子为重点培养对象的实施细则》和《关于推荐研究生优秀入党积极分子为重点培养对象的实施细则(试行)》,对递交意愿的申请书的积极分子进行初步审核,确定符合基本条件和突出表现要求的人员名单。团支书依照推优条件,向全班同学公布审核结果,并组织全体团员对以上推荐对象进行民主投票,确定群众基础。
3.各班团支部将推荐人选的汇总表(附件2)及相关材料于7月10日中午12:00前发送至rwdw123@163.com,格式为“班级+汇总表”。
二、注意事项:
1.请各班团支书在收取同学们的材料时,需初步审核材料是否符合基本要求(申请重培需满足积极分子考察满半年;确立入党积极分子以来志愿服务时间20小时/学期;学习强国分数从2019年10月20日算起,到7月6日止,共261天,分数要达到7830分,如果分数不够可以先报上来)。
2.突出条件:第一项“学业表现”,须同时满足绩点、讲座次数要求才符合(本科同学的讲座材料要从入学开始,团体获奖人数要在5人以下方可计入;研究生讲座次数要达到10次)。
3.申请人上交材料时,各项证明材料务必齐全。
4.请团支书在材料收齐后尽快组织投票产生结果,并将“附件2班级汇总表”汇总到一起。
5.此次重培为毕业班(即下学期成为毕业班)的最后一次机会,请有意向的毕业班同学合理安排。。
如有其他不明事项,请联系党务中心组织部,联系人:陈悦,联系电话:13386539808。
附件4.关于推荐本科生优秀入党积极分子为重点培养对象的实施细则(试行)
附件5.关于推荐研究生优秀入党积极分子为重点培养对象的实施细则(试行)
人文学院团委
2020年7月5日
学院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余杭塘路2318号(恕园23幢)
邮政编码:311121
官方网站:rwxy.hznu.edu.cn
书记信箱:zhuying@hznu.edu.cn
综合办电话: 0571-28865207
教务科电话: 0571-28866897
版权所有 © 杭州师范大学人文学院 公安备案号:33011002011919 浙ICP备11056902号-1 推荐使用IE10.0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