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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

关于启动优秀青年教师师从名师培养计划第二批遴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系统管理员    时间:2011-05-09
 

各学院、部门:
   为进一步加大青年教师选拔、培养的力度,经研究决定,启动优秀青年教师师从名师培养计划第二批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具有博士学位(或本专业最高学历)或副高级及以上职务者;
   2.自然科学类40岁以下,人文社科类45岁以下;
   3.进校满3年、从事教学和科研第一线工作的在岗在编教师;
   4.教学考核近三年未出现C等以下者。
   5.教学考核近三年B等及以上者或近三年主持国家级项目者优先申报。
   6.成为省市各重点学科的学术骨干者优先入选。
   7.近三年主持过省部级以上的课题(含教改项目)或以第一排名者获得发明专利1项,发表过3篇以上(一级、SCI\EI)高水平的学术论文者。人文社科类可以根据其在本学科领域中取得的突出业绩(论著、获奖等)酌情等同课题或论文予以考虑。
   8.已申报过师从名师的无需再申报,已经获得优秀中青年教师支持计划资助的不在申报之列。

   二、申报要求
   1.个人填写申报表,于5月18日交到所在学院(部)审核;
   2.个人联系导师,并提供推荐导师的基本情况;
   3、导师要求:须达到学校规定一类、二类高端人才标准,即理工医类一般为院士量级人才或是国外著名大学的终身教授;艺体类必须是本领域国内外具有较高声望或影响的艺术大师;人文社科类必须是国内外学术界的知名专家、学者。
   4.已申报过师从名师,但尚未入选的申请人,需重新提交导师的材料;
   5.各学院(部)于5月20日前将审核、盖章的申报表纸质稿交至人事处师资科,电子文档发至邮箱:
hsdfzm@126.com
   联系人:方志明,联系电话:28865039。
  

   附件:

   1、杭州师范大学优秀青年教师师从名师培养计划实施办法
   2、杭州师范大学师从名师培养计划人选申报表

                              人事处
                            2011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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