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工作

关于2016年人文学院拟录取研究生政审调档的通知

来源:   作者:研工办    时间:2016-04-11
 

各位拟录取考生:

学院已于4月1日将调档政审函以挂号信发到你们所在的学习(工作)及档案所在单位,请大家及时联系单位负责人,注意查收。调档政审注意事项如下:

1. 政审。请考生所在的学习(工作)单位或党组织填写《思想品德及政治表现审查鉴定表》,对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和学习工作情况作详细的书面介绍。内容必须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觉悟、道德品质、劳动纪律、奖惩情况、遵纪守法、是否参加过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等各方面的情况,并加盖鉴定部门公章。

2. 调档(借阅考生的人事档案材料)。请考生档案主管部门将考生的人事档案以机要或特快专递寄送到“杭师大人文学院党委”。

如果该考生为定向、委托培养研究生,其人事档案不必寄来,只需要寄回考生思想政治审查鉴定表即可;如果该考生为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人事档案请于7月份再寄,目前只需寄回考生思想政治审查鉴定表即可。

3. 其他说明。请考生所在单位在《思想品德及政治表现审查鉴定表》上注明该考生是否为现役军人,是否是所在单位的定向生或委托代培生。若是,定向、委托单位是否同意其报考。

以上材料请务必于4月25日前寄到“杭州市余杭仓前街道海曙路58号杭州师范大学人文学院党委”(邮政编码:311121)”。

如考生所在单位于4月11日仍未收到政审调档函的,请考生及时联系学院研工办重新寄送,联系电话:28861702,联系人:余老师。

                                             人文学院研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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