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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通知】关于选派2017年度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出国进修的通知

来源:人文学院   作者:人文学院    时间:2017-03-30
 

各学院(部):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选派2017年度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出国进修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人员条件

(一)2013年后入选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参见附件1)。

(二)外语水平达到下列标准之一(附有效证明):

1.中国国际化人才外语考试(BFT)高级120分;

2.教育部出国留学人员外语水平考试(WSK)的合格标准;

3.近5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生活一年以上。

二、选派程序

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经个人申请,所在学院(部)推荐,学校审批汇总后报市人力社保局审核同意,由市人力社保局汇总后上报省外专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根据申请人的资格条件综合评议,确定进修人员名单。

三、进修渠道和期限

出国进修人员可自行联系进修单位,进修学科和项目选择要有针对性。出国进修期限为3至6个月。

四、经费资助

进修人员的出国进修经费由省财政资助,包括国际旅费、国外生活费等,标准参照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奖学金资助标准(财教〔2010〕286号)。

五、申报材料要求

(一)《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出国进修申请表》(见附件2,一式2份,同时提供电子文档)。

(二)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证书、外语水平合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三)学院(部)推荐意见,需盖学院(部)公章。

以上材料请于2017年4月21日前交人事处师资科(行政楼708)。

六、其他事项

(一)出国进修人员出国前须与单位签订出国进修协议,明确承诺按期回单位服务,并办理公证。

(二)出国进修人员出国期间在单位的工资、福利待遇等依照有关规定办理。

联系人:王琳霞,电话:28865036 邮箱:wanglx@hznu.edu.cn

人事处

                                        2017年3月29日

附件1:2013年后入选的151人才名单

附件2:“新世纪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出国进修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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