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为更好地帮助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促使学生树立自信、自强、自立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文件精神要求,现将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认定及信息报送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具有杭州师范大学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读本科生。
二、认定标准
本科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设置为特别困难和一般困难二档。
三、工作安排
(一)除2023级以外其他年级学生:
【学生填写】9月10日-9月15日:填写申请表(转成pdf格式上交,命名为“姓名+申请表”)+提交佐证材料(图片扫描成pdf格式,命名为“姓名+佐证”),打包发至班级评议小组;
【班级民主评议】9月15日-9月20日:班级成立评议小组(评议小组一般由生活委员、班长、团支书及其他2位普通同学组成,其中生活委员为组长),针对班内同学的申请材料进行民主评议,填写申请表中的“陈述理由”及“一般/特殊困难归档”,随后把补充完整的申请表扫描成pdf格式返给申请同学。
【学生学工系统申请】9月20日-9月25日:本科生困难生认定工作在“学生工作管理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学工平台”)(https://xgxt.hznu.edu.cn/)中进行。学生在学工平台的“服务大厅-困难生申请-在线办理”项目中确认学生信息,填写困难档次和申请理由,并上传由评议小组填写完整的《杭州师范大学学生资助对象认定申请表》(pdf格式上传)+佐证材料(pdf格式上传)。填写完成后提交申请,具体操作步骤可参考《本科困难生认定申请操作步骤图解》(附件2)。
【学院审核】9月25日-9月30日:学院在学工平台中“学生资助-困难生管理”栏目查看学生申请信息,核实学生申请表和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审核并给予认定困难等级认定,导出数据,经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交学工部。
【学工部审核】学工部根据学生的申请材料和学院审核结果进行再次确认。
【学生审核结果查看】学生可以学工平台中实时查看学院和学校的审核结果状态。
(二)2023级新生:
【学生填写】9月26日-10月3日
【班级民主评议】10月4日-10月9日
【学生学工系统申请】10月10日-10月15日
【学院审核】10月16日-10月20日
四、要求
(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是资助工作的基础,是学生获得各类资助的重要依据。各班级要高度重视,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准确的原则,按照本人申请、班级院审核的程序,在学院统一部署下组织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依据学生提交的《杭州师范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并结合学生日常消费行为,以及影响其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情况,认真进行评议。
(二)各班级要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与学生的思想教育相结合,关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习、生活、心理健康和思想进步,教育引导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正确面对困难,诚信申请认定,引导他们积极主动地用好国家、学校的资助政策完成学业,自立自强。
(三)在认定过程中,加强对学生的诚信教育。要教育引导学生如实反映家庭经济困难情况,既不应隐而不报,更不能夸大虚报。对申请认定时弄虚作假的学生,要以适当方式予以惩戒。
若有疑问请咨询林老师:28861041
附件3:浙教财〔2020〕15号 浙江省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办法
人文学院学工办
2023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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