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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公告

转:杭州师范大学春学期2020级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考核工作的通知

来源:人文学院   作者:人文学院    时间:2024-02-29
 

根据《杭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本科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实施办法》的总体目标和要求,现就本学期开展2020级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考核工作的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报名参加考核的2020级师范专业在校本科学生。

二、考核时间及地点

笔试科目:科目一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科目二综合素质;科目三学科专业知识与教学能力。(2023年下半年校内笔试通过的科目,可以不再次考核;国考的笔试结果与校内笔试不能互认;学院须做好审核工作,避免学生误报、漏报)

笔试时间:2024年3月27日下午,第一场12:50-13:50(科目一),第二场14:05-15:05(科目二),第三场15:20-16:20(科目三)。

具体考场安排另行通知。

面试时间及地点:4月底前由各学院自行安排。

三、考核科目

笔试科目:分为3个科目,按照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大纲,重点考察职业理念、教育相关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综合素质、学科知识等。学科知识为单学科命题,其他为统一命题。

面试:考核学生教育实习实践(重点考核师德践行、教学实践、综合育人、自主发展4个方面能力),以学生的教育实习实践成绩为准;若实习学科学段与申请不一致,需参加面试。

凡报名参加考核的学生,需完成教育部推荐的线上教师教育专题培训免费课程学习20个学时学习任务。此项任务完成情况由学院进行审核。

四、考核组织与实施

1.学校成立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由分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担任副组长。成员由教务处及相关学院教学院长组成。

2.各学院成立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考核工作小组,由学院院长任组长,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担任副组长、成员包括专任教师、一线中小学教师或校长和相关工作人员。

3.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考核按《杭州师范大学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考核实施办法》的规定实施。

4.班长3月6日前填写《杭州师范大学2024年上半年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考核报名学生统计表》(附件2),通过钉钉发廖忆文。


    附件2 教师资格证笔试报名汇总表


教务处

2024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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