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学生工作 > 奖惩助困

奖惩助困

【评奖评优】关于开展第十二届杭州师范大学本科学生经亨颐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人文学院评优评奖工作小组   作者:人文学院评优评奖工作小组    时间:2024-05-07
 

班级

经亨颐奖学金是学校最高荣誉奖学金,用于奖励全校特别优秀的学生。今年将开展第十届本科生经亨颐奖学金的评选工作,根据《杭州师范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和荣誉称号评定管理办法》(杭师大〔2023〕67号)杭州师范大学人文学院本科学生奖学金和荣誉称号评定管理办法》(2024年2月修订版)的要求,现将有关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杭州师范大学人文学院在校本科生。

二、评选条件

参评者《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良好及以上,同时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综合素质特别优秀;曾获“三好学生”荣誉称号和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奖,在学生中能起到很好的引领和示范作用。

2.在校学科竞赛委员会认定的一类学科竞赛中获得全国一等奖(含)以上或在学术科研方面取得显著成果者(提供该领域专家的认证材料),团队限排名第一者。

三、评选名额

全校评选不超过10名获奖者。

四、评审办法

1.学院推荐。学院推荐1符合评选条件的候选人预备人选,候选人预备人选的推荐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请汇总至班级学委处,由班级统一于请于59下午3点将相关材料的电子稿发至院学习部邮箱:renwentxxxb@163.com

1)材料清单:附件1-申请审批表(含佐证材料;审批表不能破表,保持格式统一,确保最后可正反两面打印)、附件2-推荐情况汇总表、附件3-个人简介、二寸免冠证件照和五寸生活照电子稿(竖向,大小为2MB)各一张

2)文件名夹名称:班级-姓名-经亨颐奖学金材料;子文件名称:班级—姓名—材料内容;

3)材料要求:附件1中的事迹材料要具有代表性,能体现该学生的风采,用Word格式,大标题用小二号黑体,小标题用小三号黑体,其他内容用四号宋体;获奖情况均需提供证明材料佐证材料需以扫描图片格式放在附件1指定框内

2.学校初评。根据各学院的推荐情况,由学生处对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并由评优评奖委员会进行初评,确定不超过20名同学为经亨颐奖学金正式候选人。

3.学校终评。

1)网络投票。组织各学院师生代表投票,由学生处负责投票结果汇总。

2)答辩评审。召开经亨颐奖学金评审会,由学校评审委员会进行现场评审,评选出不超过10名的获奖学生。

4.校内公示。对于评选产生的获奖学生在校内进行为期五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监督。

五、有关要求

1.加强宣传发动。经亨颐奖学金是学校的最高荣誉奖学金,各班级要加强宣传,广泛发动,扩大影响,确保推荐最优秀的学生。

2.严格资格审查。各班级要按照经亨颐奖学金的评选条件,加强对申请学生的资格审查,确保推荐的候选人预备人选申请材料的真实可信,并符合评奖条件。

3. 如有不明事宜,请联系林老师:28861041

附件:经亨颐奖学金评选材料包

人文学院评优评奖工作小组

2024年5月7日

官方微信
学校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余杭塘路2318号
(恕园23幢)
邮政编码:311121
综合办电话: 0571-28865207
教务科电话:0571-28866897
版权所有 © 杭州师范大学人文学院 浙ICP备070099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