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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学动态

关于做好人文学院2025届本科毕业生省级、校级、院级优秀毕业生推荐工作的通知

来源:人文学院   作者:人文学院学工办    时间:2024-10-08
 

班级

为做好2025届省级、校级和院级优秀毕业生的推荐工作,根据《杭州师范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和荣誉称号评定管理办法》(杭师大202367号)《杭州师范大学人文学院本科学生奖学金和荣誉称号评定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将优秀毕业生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及比例

推荐对象为2025届本科毕业生。校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名额不超过学院毕业生总数的20%;在校级优秀毕业生基础上,推荐参评省级优秀毕业生。我院省级优秀毕业生拟推荐名额为22人。因省优毕业生名额上级尚未正式下达,现为初步推荐名额,待名额正式公布后再按获奖总积分排序进行增补或择优推荐。校级优秀毕业生在院级优秀毕业生的基础上择优产生,省级优秀毕业生在校级优秀毕业生的基础上择优产生。院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名额不超过学院毕业生总人数的30%(不含省优、校优);校优、院优名额分配详情见《各班校优、院优名额表》(附件2)省优名额分配待后续通知

二、推荐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规范执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在校期间未受任何处分;

2.能正确对待毕业就业工作,以国家、集体利益为重,有面向基层、服务基层的思想;

3.外语达到规定要求(此条历史复硕专业需满足,其他专业不受限),即大学生英语四级及以上;师范类学生已通过普通话考核(中文师范达二甲,历史师范达二乙);

4.毕业生实习成绩优良(因实习调整,实习成绩暂不列入,等到大四下学期实习结束后统一复核);校级优秀毕业生要求学习总成绩列班级前35%,院级优秀毕业生要求学习总成绩列班级前50%;

5.校级优秀毕业生要求曾获校级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奖学金、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或市级及以上荣誉称号等两次(项)及以上,且在校期间获奖总积分列班级前35%具体积分标准详见下图):

类别

得分

市级及以上荣誉(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十佳大学生)

6

校级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三好学生、“马云青春领袖奖”十佳大学生、国家奖学金、经亨颐奖学金

5

省政府奖学金、一等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校级共青团干部

4

二等奖学金、校级优秀共青团员

3

三等奖学金、外单位在我校设立的奖学金

1

院优秀共产党员、院优秀共青团干部、院优秀共青团员、院优秀共产党员、院优秀党务工作者、院三好学生、院优秀学生干部

0.5

6.省级优秀毕业生须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学生一、二等奖学金或市级及以上荣誉等奖项 2 次(项)及以上,且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7.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获奖积分高的;

8.评选学期内新获的荣誉和获奖情况可算在内;

9.如专业(班级)有名额未满,可移至同专业(年级)符合条件的毕业生进行使用;

10.对在学科竞赛方面特别优秀的学生也可参评校级优秀毕业生,但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在校期间的获奖总积分或学习总成绩排名列班级前50%,获得学校认定的一类学科竞赛省级最高级别、全国二等及以上奖项(以教务处关于公布学校学科竞赛项目类别的最新通知为准;团队限排名第一,无法区分排名的,仅限团队负责人;如有特等奖,则取特等奖和一等奖;艺体类竞赛参照课程加分标准同等认定);

11.在“互联网+”大赛、“挑战杯”竞赛、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赛事中获得省级一等奖及以上奖项的项目负责人,且获奖总积分或学习总成绩排名列班级前50%,可直接入选校级优秀毕业生(名额单列);

12.对因工作需要,通过组织选派服务一学期及以上,或在某一方面表现特别突出、有显著成绩或贡献的学生,经校学生评优评奖委员会审议,可直接入选校级优秀毕业生(名额单列);

13.全程参与亚(残)运会开闭幕式排练与演出(以附件名单为准),无不良记录,并符合校优秀毕业生推荐条件(本文推荐条件中的1-5条)的本科生演员也可评为校优秀毕业生(名额单列);

14.亚(残)运会学生志愿者可单独参评一次院优,但仅限院优(名额单列),不能以此参评校优;

15.竞争性名额按获奖积分排序,同积分情况下再按平均学分绩点排序。

三、程序和要求

由个人申请,在班主任老师的指导下,经班级审核小组(班长、团支书、学习委员、同学代表2人组成5人审核小组,班长担任组长),对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排名并按照百分比推荐省级、校级、院级优秀毕业生名单,上报学工办,学工办审核后提交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确定名单后进行公示,公示结束无异议后报学生处批准

1.符合条件的学生个人严格按照要求,填写《杭州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生审核表》(附件3)、《优秀毕业生证明材料模板》(附件4)(包括外语等级水平、普通话考试证明及其他荣誉证明)、《杭州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生名册》(附件5),申请人提交给班级审核小组的文件夹命名格式:“姓名+优秀毕业生申请”,内含三个子文件;

2.班级审核小组审核完成后,对符合条件的同学进行汇总和排序,并填写一份班级汇总后的《杭州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生名册》。将符合条件推荐名单在班级公示后,各班班长于10月1312:00前将班级同学材料打包(包含班级汇总后的优秀毕业生名单),以班级+优秀毕业生”命名,发送至邮箱rwxyjyfwzx@126.com。

四、注意事项

1.为方便毕业生提交材料,本次材料以电子版为准,请各班审核小组做好审核。(注意:省优、校优评选条件严格按通知来,不在通知要求内的荣誉不在加分范围内);

2.此次评比在班主任的指导下完成,评比完成后需交班主任审核并在班级汇总后的优秀毕业生名册上签字(可电子签)

3.若出现个别班级省校优名额用不满(班级符合条件人数不够),由学院统筹多余名额

4.因绩点实时更新,评选采用最新历年平均学分绩点;

5.未尽事宜,请联系:老师,联系电话28861702;刘老师,联系电话28865223


附件1.杭州师范大学人文学院本科学生奖学金和荣誉称号评定管理办法(2024年2月修订版)

附件2.人文学院2025届本科毕业生校优、院优名额分配表

附件3.杭州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生审核表

附件4.优秀毕业生证明材料模板

附件5. 杭州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生名册

附件6.人文学院21级亚(残)运会开闭幕式演职人员名单

附件7.人文学院21级亚运会赛会志愿者名单



人文学院学工办

2024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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