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学院公告 > 教师公告 > 综合

综合

转关于2010年职称评审“论文送审阶段”工作安排的通知

来源:   作者:系统管理员    时间:2010-05-20
 

各学院、部门:
   
    2010年职称评审第一阶段即“资格审查阶段”工作已近尾声,现将第二阶段即“论文送审阶段”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学校负责论文、论著等送审鉴定工作。申报正高级职务者,提供3篇(部)代表作由学校送3名具有正高级职务的在职校外同行专家鉴定。申报副高级职务者,提供 2篇(部)代表作由学校送2名具有高级职务的在职校外同行专家鉴定。
    转评以后晋升高一级职务或高级职务同级转评,送审论文必须有1篇是任现职务以来发表的。博士毕业两年申报副高职务送审论文必须有一篇参加工作以来发表的。新调入我校教师到校一年后可参加职称评审,送审论文必须有一篇是到现岗位以来发表的。符合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条件的人员不受此限制。

    一、材料要求:
   
    申报正高职务送审材料要求:
    1.A.B.C.三篇论文、论著复印件,必须将本人撰写部分、封面、目录、封底等复印齐全,目录中本人姓名、篇名部分显著标记。(专著、教材可为原件,不返还);
    2.《专家鉴定表》(A4版式)一页;
    3.《送审论著登记表》,表中填写文章顺序与袋内材料一致,贴材料袋表面。
以上材料一式三袋。

    申报副高职务送审材料要求:
    1. A.B.两篇论文、论著复印件,必须将本人撰写部分、封面、目录、封底等复印齐全,目录中本人姓名、篇名部分显著标记。(专著、教材可为原件,不返还);
    2.《专家鉴定表》(A4版式)一页;
    3.《送审论著登记表》,表中填写文章顺序与袋内材料一致,贴材料袋表面。
以上材料一式二袋。

    二、上报时间:

    请学院、部门于5月24日至5月28日将材料交至人事处师资科。

    请尽量按照下列时间安排上报材料:24日人文社科外语类,25日理工医科体育类,26日艺术、钱江学院及其它。

    三、其它说明

    1.从2010年起,凡是参加论文送审的申报高级职称人员,无论什么原因提出退出的,次年都将视为连续申报,需提交有效的新增成果。
    2.后续的工作请及时浏览办公网--人事工作--职评专栏通知。职称评审工作任务重,持续时间长,请各学院及个人认真重视,做好材料的填报和审核工作。

官方微信
学校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余杭塘路2318号
(恕园23幢)
邮政编码:311121
综合办电话: 0571-28865207
教务科电话:0571-28866897
版权所有 © 杭州师范大学人文学院 浙ICP备070099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