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为贯彻杭州市人事局杭人专【2010】224号文件精神,做好杭州市新世纪“131”优秀中青年培养人选综合考核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范围与对象
本次综合考核评估的范围与对象是:2006年度入选杭州市“131”优秀中青年第一、二、三层次培养人选。上述培养人选中,2008年培养层次晋升人员(晋升层次)、调离杭州或调离专业技术岗位已满2年的,不列入此次综合考核评估范围,原所在学院、部门应对岗位变动等有关情况做出说明。
二、考评内容与要求
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思想素质、知识结构、能力水平和工作业绩四个方面。基本要求是: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恪守科学道德,有严谨的治学态度、强烈的事业心和开拓创新精神;入选后较好地完成培养计划,达到预期培养目标,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技术推广应用、教育事业和经济社会发展中做出较大成绩和贡献。
考核合格人选,发给“杭州市131人才证书”。
三、程序及上报材料
综合考核评估按照个人总结、所在学院、部门评价(工作单位已变动的,由现单位负责评价)、专家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列入本次综合考核评估的培养人选填写《杭州市新世纪“131”优秀中青年培养人选综合考评表》(附件2)及《杭州市新世纪“131”优秀中青年培养人选工作业绩统计表》(附件3),由所在学院、部门进行评价。
学院、部门对培养人选使用情况、单位培养经费配套情况以及培养经费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系统总结,并对我市实施人才工程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培养人员业绩进行汇总,填写《杭州市新世纪“131”优秀中青年培养人选工作业绩汇总表-单位(附件4);准备有关佐证材料到学院审核后在业绩汇总表上盖章即可,机关部门到师资科来审查。
6月31日前将单位总结、单位填写的业绩汇总表(以上材料需提供电子文档发送到邮箱SZK5037@YAHOO.COM.CN)和培养人选综合考评登记表一式1份报送人事处师资科,并完 成单位网上申报流程(具体要求见附件7)。
(二)人事处师资科对上报的材料进行核实,并组织有关专家做好培养人选的考核评估工作。
联系人:蒋昕徽
联系电话:28865039
附件1: 131考核人员名单
附件2:杭州市新世纪“131”人才优秀中青年培养人选综合考评表
附件3:杭州市新世纪“131”优秀中青年培养人选工作业绩统计表(个人填写)
附件4:杭州市新世纪“131”优秀中青年培养人选工作业绩汇总表-单位填写
附件5:杭州市新世纪“131”优秀中青年培养人选考核评估工作网上申报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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