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省内乃至国内一流综合性大学建设,不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扩大选人用人视野,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相关规定,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竞争选拔8名处级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岗位
1.计划财务处处长;
2.团委书记;
3.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副主任;
4.组织部(统战部)副部长;
5.人事处副处长(人才交流中心副主任);
6.人文学院副院长;
7.钱江学院副院长;
8.教育科学学院(经亨颐学院)党总支副书记。
二、任职条件
符合《杭州师范大学中层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细则》相关规定。
三、任职资格
1.现职学校事业编制(符合条件的钱江编制现职人员可报考钱江学院副院长职位)。
2.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3.教学科研人员报考的,应具有二年以上管理工作经历。
4.身体健康。
5.计划财务处处长:50周岁以下,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中层副职岗位工作二年以上;
团委书记:38周岁以下,中共党员,具有共青团工作经历,中层副职岗位工作二年以上;
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副主任:45周岁以下,中共党员,正科级或一级科员岗位工作三年以上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三年以上,具有较好的语言文字能力;
组织部(统战部)副部长:45周岁以下,中共党员,具有党务工作经历,正科级或一级科员岗位工作三年以上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三年以上;
人事处副处长(人才交流中心副主任):45周岁以下,中共党员,正科级或一级科员岗位工作三年以上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三年以上;
人文学院副院长:45周岁以下,一般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和博士学位,中文学科背景;
钱江学院副院长:45周岁以下,一般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
教育科学学院(经亨颐学院)党总支副书记:45周岁以下,中共党员,具有学生工作经历,正科级或一级科员岗位工作三年以上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三年以上。
四、选拔程序
1.发布公告;
2.接受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
3.组织考试;
4.确定考察人选,并组织考察;
5.讨论决定拟任人选,并进行公示;
6.公示期满,发文任用。
五、其他事项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
2.报名方式:填写《杭州师范大学中层干部应聘报名表》,直接交至校党委组织部(下沙校区行政楼525室,联系电话:5021)。
3.未尽事宜,请另行联系。
党委组织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