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按市房改办、市教育局房改办通知精神要求,我校须在10月底以前做好部分教职工填写《杭州市市、区属行政事业单位职工住房情况登记表》及《住房补贴申请表》工作。现将填表要求通知如下:
1.填写人员的范围为:2009年9月以后调入和分配到我校的教职工(附名单)。历年没有填写《杭州市市、区属行政事业单位职工住房情况登记表》及《住房补贴申请表》的教职工可以在本次一并填写。
2.填表要求:
(1)填表要认真、负责、详细,可参考《杭州市市、区属行政事业单位职工住房情况登记表》背后说明填写。
(2)教职工需提交材料: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住房产权证复印件、调出单位住房补贴证明及房改部门证明、中级职称以上(含中级)人员需要职称证书及聘任书的复印件。如教职工重未参加工作且以前是农业户口,需交乡(镇)、县土管部门批地建房证明,是非农业户口的教职工,需交原户口簿复印件。
(3)请各部门负责通知到应填表的教职工,并于10月15日前,由教职工本人来公共事务管理处领(交)登记表。地点:下沙行政楼623室,电话:28865083。
公共事务管理处
2010.9.15
附: 2009年9月以后调入和分配到我校的教职工名单
69 人文学院 刘俊峰 70 人文学院 肖治野 71 人文学院 李海明 72 人文学院 陈岗 73 人文学院 周真真 74 人文学院 朱德明 75 人文学院 范立舟 76 人文学院 沈松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