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竞赛日期与地点
竞赛日期:2010年10月27日下午—29日。
竞赛地点:下沙校区南田径运动场。
二、竞赛分组与竞赛项目
(一)竞赛分组
1.甲组:全日制在校大学生,研究生、留学生。
2.乙组:体育专业大学生。
3.教工组:校教职工。
(二)竞赛项目
1.男子甲组(16项):
2.男子乙组(15项):除5000外,其他项目同男子甲组。
3.女子甲组(16项):
4.女子乙组(15项):除3000外,其他项目同女子甲组。5.学生团队项目(4项):
(1)16×
男女不限,但每名男队员在赛后成绩上加2.5秒。
(2)20×
男女不限,但每名男队员在赛后成绩上加1.5秒。
(3)60米3人板鞋竞速(三人组合中必须一男二女)
比赛方法:
1)起跑口令——各就位:运动员共同套好板鞋,并将板鞋置于跑道起跑线前,板鞋不得触及或超过起跑线;
2)鸣枪:枪响后,运动员方可起跑;途中跑:运动员出现脚脱离板鞋或摔倒,须在脱离板鞋或摔倒处重新套好板鞋继续比赛;
3)终点:运动员的身体和板鞋须全部超过终点线成绩方为有效。
犯规与判罚:
1)犯规:
①抢跑:鸣枪前跑进起跑线;②窜道:运动员在比赛过程中窜离本跑道;③比赛中运动员脚脱离板鞋触地,未在原地穿好板鞋;④运动员抵达终点时,两只板鞋的一部分仍未过线,脚与板鞋分离;⑤运动员在比赛过程中,有阻挡或妨碍其他运动员跑进的行为。
2)判罚:
违反第①条,第一次抢跑给予警告,第二次取消该项目比赛资格;
违反第②至第⑤条的,均取消该项目比赛资格。
(4)2分钟竞速跳绳
每学院以10名女生组成一团队,按每位学生2分钟竞速跳绳的次数(完整过头、脚为一次)累计总数,以总次数多者名次列前;若遇两队(含)以上总次数相等时,以该团队个人次数多者,名次列前。
6.教工组
(1)教男老年组:(指50岁以上。1960年10月1日前出生),
(2)教男壮年组:(指35—49岁,1975年10月1日至1959年10月1日出生)。100米、1500米、跳高、跳远、铅球。
(3)教男青年组:(指35岁以下,1975年10月1日以后出生)100米、1500米、跳高、跳远、铅球。
(4)教女老年组:(指45岁以上,1965年10月1日前出生),50米持拍跑、立定跳远、沙包掷准。
(5)教女壮年组:(指30—45岁,1980年10月1日至1964年10月1日出生)100米、800米、跳高、跳远、铅球。
(6)教女青年组:(指30岁以下,1980年10月1日以后出生)100米、800米、跳高、跳远、铅球。
(7)教工团队项目:4×100米接力(每单位男、女各限报1队);教工10×50米迎面接力(6男4女);教工拔河比赛决赛(教工拔河比赛取前4名进行决赛)。
三、参赛与报名办法
(一)甲组以学院为单位组队参赛;乙组以个人参赛。教工以部门分工会为单位参赛。
(二)学生甲组运动员每人限报2项,另可兼报接力,每项限报2人。
(三)学生甲组团队项目,运动员限报1项,且不得兼报田径项目;60米3人板鞋竞速项目,每学院限报3队,其它每项每学院限报一支队伍参赛。
(四)学生乙组男子100米、200米参赛人数不少于16人,女子100米、200米参赛人数不少于12人,男子110米栏、400米栏不少于12人,女子100米栏、400米栏不少于8人,男女400米及400米以上径赛项目不得少于8人。男女田赛项目不得少于8人。接力项目不得少于4队。每人限报2项,每项限报2人,接力可兼报。
(五)教工组每人限报2项,每项限报3人,可兼报接力及集体项目。
(六)比赛时运动员应出示带照片的有效证件,经裁判员验证后方可参加比赛。
四、录取名次和记分办法
(一)个人名次及计分
1.甲组各单项均录取前8名,按9、7、6、5、4、3、2、1计分。乙组各单项录取前6名,按7、5、4、3、2、1计分,团队和接力项目加倍计分。教工组各单项按成绩录取前6名,按7、5、4、3、2、1计分,接力及集体项目加倍计分。
2.学生甲组各项报名不足8人(含),学生乙组、教工组各项报名不足6人(含);以实际参赛人数减1录取名次。报名不足3人(队),则取消该项目比赛,(提前通知报名单位,允许更改报名项目)
(二)团体名次
1.学生甲组:设男女团体总分、男子团体总分、女子团体总分,各取前八名。
2.教工组取团体总分前八名。
3.团体名次按在单项比赛中得分和破纪录加分的总和排列名次,得分多者名次列前。若得分相等,首先以破记录多者名次列前(先看省纪录,后看校纪录);其次以第一名多者列前,再者以第二名多者列前,以此类推。
(三)破纪录加分
学生甲组:破省大学生(本科组)最高田径纪录加18分,破校大学生(本科组)最高田径纪录加9分。
学生乙组:破省大学生(体育专业组)最高田径纪录加14分,破校大学生(体育专业组)田径最高记录加7分。
教工组:破学校教工纪录加7分。
若同一人(队)在同一比赛项目中多次破纪录,以最高记录计。
五、奖励
(一)团体奖
取甲组男女团体总分、男子团体总分、女子团体总分前八名;16×100米接力、20×60迎面接力、女生10人跳绳集体前六名。
(二)个人奖
取各单项前三名的运动员颁发奖牌;甲组前八名、乙组前六名的运动员发给成绩证书。
(三)体育道德风尚奖
1.评选名额:学生甲组八名;学生乙组三名;教工组八名。
2.奖励:给获奖运动队颁发奖牌。
3.体育道德风尚奖的具体评比办法另行公布。
六、比赛规则
比赛采用中国田径协会最新审定的田径竞赛规则(2008年),大会另行规定的除外。
七、报名日期和办法
各单位从学校办公网下载自己学院的Excel报名表(需要装有Office2000的电脑,不得修改表格),根据说明进行填报。各单位必须在10月10日之前上报报名表。
学生团队项目另附名单,然后用电子邮件方式发送Excel表格到hzx503@tom.com邮箱(标明邮件主题:学院名称),并电话联系确认(黄忠兴: 28867690,13094817073),逾期不予受理,竞赛项目报出后不允许更改。
教工报名表送交到校工会,由工会核对后转发给以上邮箱(教工接力、迎面接力项目请在青年组接力项目处任报一名运动员即可)。
未明事宜,请咨询竞赛组
八、其它事宜
1.各学院自备一面队旗。队牌由大会统一提供,举牌队员由各学院派一名女运动员担任。
2.本届运动会观众席的安排,根据报名先后进行,观众人数作为评定精神文明奖的条件之一。
3.
杭州师范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
第三十一届田径运动会组委会
学院官方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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