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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做好2010届学术型研究生冬季毕业审查、论文评阅、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系统管理员    时间:2010-09-25
 

为确保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加强研究生毕业和学位授予工作的管理,较好地完成毕业研究生的各项工作,现就2010届学术型研究生冬季毕业审查、论文评阅与答辩、毕业总结鉴定及学位授予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术型研究生毕业审查工作

各学院的研究生工作秘书要按时整理好每位毕业研究生的课程考试(考核)成绩登记表、培养计划及各类考核表等材料,送交校研究生处。毕业研究生的学业完成情况由学院(部)研究生工作秘书初审,由校研究生处复审。各学院(部)作好论文答辩前的各项准备。

学术型研究生毕业审查材料如下:

1.《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2.招生考试的《体格检查表》;

3.入学复查的《体格检查表》;

4.《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一);

5.《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二);

6.《研究生中期考核表》;

7.各门课程考试试卷及成绩单;

8.研究生教育实习总结及《研究生教育实践能力考核表》;

9.研究生社会实践报告或总结及《研究生参加校外实习与社会调查登记、考核表》;

10.四份读书报告(文献综述)及《研究生读书报告评分考核表》;

11.奖惩材料(优秀奖学金评选材料,兼任助教助研工作材料等)。

二、毕业论文评阅与答辩

学院(部)对硕士研究生的毕业(学位)论文的撰写、申请答辩及组织论文评审和召开答辩会等工作均须严格按照《杭州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工作的规定》(杭师大[2007]152号文件)、《杭州师范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办法》(杭师大[2007]149号文件)和《杭州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通讯评审实施细则》(杭师大[2007]170号文件)执行,并有以下具体要求:

1.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加强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教育。经学校研究决定,对报送的学位论文进行“查重”。请各学院于2010108前,将2010届冬季毕业的学术型研究生学位论文电子稿送校研究生处,由研究生处对论文进行“查重”;有问题者在要进行修改。修改后的论文电子稿于5个工作日内再次 “查重”。

2.各学院将通过“查重”的学位论文纸质稿,于20101014前送交研究生处,由研究生处组织进行通讯评审。送审的学位论文纸质稿要求印制成册、一式四本,其中一本必由导师签名同意送审。统一封面格式(封面颜色为白色、可从研究生处网站上下载),双面印刷,不得出现导师和作者姓名,研究生个人业绩以及其它有可能辨认出论文作者的字样亦不得出现。

3.各学院(部)研究生工作秘书须准备好下列空白表格,以便送审和组织答辩。

1)杭州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通讯评审审查表1/

2)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答辩申请书          1/

3)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委员审批表    1/

4)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答辩情况表         1/

5)论文答辩委员会委员聘书                 5/

6)硕士论文量化评分表                       5/

7)论文答辩表决票                            5/

8)毕业研究生登记表                        1/

9)硕士学位申请书                             2/

4.各位毕业研究生在论文答辩前提出论文答辩申请,经导师推荐,院(部)审核后报校研究生处;由各学院(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出论文答辩专家建议名单,并填写《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委员审批表》,论文答辩委员会委员由各学院(部)聘请。

5.各学院(部)收到论文评阅意见书后,请各位研究生根据论文评阅专家提出的意见,在导师的指导下再作修改;修改并经导师确认后,方可进行学位论文答辩;答辩前一周,在校内张榜公布答辩时间和地点,请按照《杭州师范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办法》做好答辩会的组织工作;答辩后请各位研究生根据答辩专家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学位论文,经导师确认后,方可按学校规定格式将论文印刷装订10本,其中3本论文全文以及电子文本报研究生处。2010届冬季毕业研究生的论文答辩工作应于2010 1210日前完成。

三、各学院(部)党总支要做好对研究生政治思想表现的毕业鉴定,并将有关党建材料整理归档。

四、每位毕业研究生的所有材料(包括成绩单、评审材料、答辩会材料以及论文等)都要求准确、完整地填写,不得有缺项。所有材料的“专业名称”都须与“学科专业目录”一致。

五、毕业答辩会结束后,各学院(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及时召开会议,对毕业研究生的材料进行审核,并无记名表决是否同意授予学位,会议记录要存档备查。

六、各学院(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结束后,研究生工作秘书应及时收齐每位毕业研究生的所有材料,整理后于201012 13日前统一送校研究生处审核。

七、校学位办公室做好申请人的“学位论文”,“评阅人的评语”,“答辩委员会决议”等有关材料的汇集,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全体会议提交硕士学位申请人名单及简介。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最后表决作出授予学位的决议。

以上各项要求,请各学院(部)统筹安排,并及时通知到每位导师和研究生。

联系人:潘峰   电话:28861029

 

 附:硕士学位论文答辩会程序

 

 

                                                       研究生处

                                                  2010921

 

 

 

 

 

附:杭州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答辩会程序

 

一、由院(部)负责人或硕士点负责人宣布答辩委员会主席及成员名单和申请答辩的研究生及论文题目。

二、答辩委员会主席主持答辩会:

⒈ 宣布答辩会开始;

⒉ 指导教师介绍研究生的概况(简历、思想品德考核情况、课程学习及成绩、论文工作、科研成果等);

⒊ 研究生报告论文主要内容(30分钟左右);

⒋ 答辩委员会委员及列席人员质疑提问,研究生回答问题(约30分钟);

⒌ 休会;答辩委员会举行秘密会议:①、各位委员传阅“论文评阅意见书”;②、评议论文水平及答辩情况、磋商论文的评语并形成答辩委员会的决议;③、对论文进行量化评估,评定成绩;④、无记名投票表决;⑤、签署答辩委员会决议书;

⒍ 复会。由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对论文的评议和表决结果;

⒎ 研究生致谢;

⒏ 答辩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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