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科字[2010]109号[关于申报2011年度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重点项目的通知] | |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0-10-15 9:42:00 阅读次数:167 | |
杭州师范大学科技处文件 校科字[2010]109号 关于申报2011年度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重点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部)、科研机构: 2011年度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重点项目(下称“重点项目”)申报工作拟于近日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 重点项目鼓励高校年轻教师在理、工、农、医等领域自主开展探索性研究,项目申报人可自由选题。 2. 重点项目实行限额申报,省教育厅分配给我校的名额为1项。 3. 申报条件严格按照《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修订)》(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重点项目申请书为2008最新格式。《管理办法》和《申请书格式》分别通过教育部科技司主页的“政策法规”栏目和“下载中心”(http://www.dost.moe.edu.cn)中查阅或下载。 二、申报方式与时间 1、项目通过“教育部科技管理平台http://stmp.moe.edu.cn”实行网上申报。申报流程和有关注意事项请查看“教育部科技管理平台”“通知公告”栏中“项目申报流程及注意事项”,由高校上级主管部门(即浙江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申报。 2、纸质申请书一式八份上报校科技处,校内申报时间为: 3、学校将进行评审,择优遴选上报省教育厅( 三、注意事项 1.重点项目只支持通用项目,凡研究内容涉密的不得申报。 2.已获得支持且研究内容重复的项目,教育部不重复立项资助;项目申请人尚有在研的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各类项目,不得参加本次申报。请各单位严格把关,如发现瞒报者,即取消该单位申报的所有项目资格。 3.项目申请书中所填项目研究目标、预期成果应以项目预算与项目研究内容为依据,实事求是,并具可考核性。杜绝项目申报高起点,立项后自行降低要求的不良倾向。 4.“科技管理平台”网上项目申报系统将按规定时间开放,项目申报在系统限定的开放时间内进行。请各申报单位妥善安排项目申报时间,尽早上传申报材料。 附件:1.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重点项目申请书格式v200801 杭州师范大学科学研究与技术推广处 二O一0年十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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