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深入贯彻《中共杭州市委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杭州师范大学建设一流综合性大学的若干意见》(市委〔2008〕12号)精神,进一步促进我校内涵发展,切实提高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现就做好2010年度市级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的推荐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市级精品课程建设项目推荐条件
1.推荐市级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的课程要求
(1)课程原则上应是基础课、专业基础课或量大面广的专业课,且在高等学校连续开设了3年以上;
(2)课程负责人应为本校专任教师,原则上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且近三年主讲此门课程不少于两轮;
(3)课程网站至少应提供有该课程的教学大纲、授课教案、习题、实践(实验、实训、实习)指导、参考文献目录、学习指南等材料,建有师生互动、教学辅导模块,以及不少于45分钟的课程负责人现场教学录像(鼓励将课程主讲教师的课件或全程授课录像上网)。
2.课程负责人要承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引用的课程资源要注明来源,上网内容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3.课程推荐高校要为推荐课程提供建设经费,推荐课程被认定为市级精品课程建设项目后,要保证课程网站畅通,免费开放课程资源,并不断更新上网内容。
4.各校推荐课程应为校级精品课程,已经被评为国家、省、市级精品课程的将不再重复建设。
二、推荐名额
市级精品课程建设项目拟立项建设本科课程12门,我校此次推荐申报名额为10门。
三、扶持经费
每门市级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的建设经费为2万元,纳入校精品课程专项经费统筹管理。
四、推荐办法及联系方式
各课程需递交精品课程申报表(附件1),同时提供该课程的教学大纲、授课教案、习题、实验指导、参考文献目录等附件材料,以上材料均需一式10份;各学院审核并签署意见后于
附件:1.市级精品课程建设课程申报表(参照国家精品课程表式)
2.2010年市级精品课程建设项目汇总表
教务处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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