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师范大学科技处文件
校科字[2010] 114号
关于对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进行年度检查的补充通知
各位有关学院及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
我处已于
一、课题检查范围
1、本次检查的重点是2009年(含2009年)以前立项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课题负责人需要作5分钟左右的汇报。准备材料:课题进展情况(含已开展的调研工作、阶段性成果发表、获奖及社会反响情况等)和研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改进措施和建议等。经费使用和项目重要事项变更情况提供文字材料交给科技处文科办(行政楼315室)。
2、2010年立项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课题负责人需要作3分钟左右的汇报,主要汇报课题开题情况及重要变更情况。
3、国家社科基金教育类和艺术类单列学科项目不在本次检查范围。
二、检查方式
1、项目负责人填写《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10年度检查表》,有重要事项变更的须填写《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请从浙江社科网站(www.zjskw.gov.cn)下载,交给科技处文科办。
2、检查经费使用情况。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各类项目的经费开支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是否执行经费预算、是否围绕研究工作使用经费、是否有超额或重复提取管理费、是否超范围超标准开支项目经费以及结项项目经费决算是否附有开支明细等。
3、检查项目重要事项变更情况,包括项目负责人、项目名称、最终成果形式、研究内容、项目管理单位等是否改变,项目负责人是否违反规定擅自延期而没有履行申请报批手续等。
4、对于特别优秀的阶段性成果,写出1000字左右的介绍材料由我处专门报送省社科规划办。
请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认真准备相关材料,尽快与我处文科办联系。
联系人及电话:徐辉、孙美艳(28863057)、余龙进(28865131)
杭州师范大学科学研究与技术推广处
二O一0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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