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各系、老师:
接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要求我院尽快组织全体教职员工学习、讨论学校岗位设置和聘任有关文件(征求意见稿),并于11月10日中午将汇总的意见和建议上交学校。
由于本次工作关系重大,时间又非常紧迫。为了能够全面征集我院教职员工的建议和意见,并及时反馈给学校,现将本次工作安排如下:
一、附件中有三个文件。附件一为上级有关文件政策,供老师们学习用;附件二为“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工作有关文件征求意见稿”;附件三为“杭州师范大学教学科研业绩点核算办法”。
二、各系由系主任牵头,行政由办公室牵头,在7日—8日内召开教师座谈会,征集全体教职员工对有关文件的建议和意见,并于9日中午12时前将整理、汇总后的意见发至钱波的邮箱。
三、学院将意见汇总后于10日中午前上报学校。
请各系主任高度重视此事,及时组织、完成有关工作。
特此通知
人文学院
附:
关于做好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有关文件征求意见的通知
各学院(部)、直属单位、机关部门: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统一部署,今年年底前我校将完成国家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2011年起兑现新聘岗的岗位工资。为更好地做好这项工作,科学合理地制订适合我校实际的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实施办法,现就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相关文件(征求意见稿)面向全校教职工广泛征求意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求意见形式和日程安排
(一)11月5日 ,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相关文件(征求意见稿)发到各单位主要负责人邮箱;计划在11月6日 经校长办公会授权在“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专栏”公布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相关文件(征求意见稿)。
(二)11月6日-7日,各单位组织广大教职工学习上级有关文件政策,阅读学校有关文件征求意见稿。
(三)11月7日-9日,各单位组织广大教职工召开各层面座谈会,讨论文件,提出意见和建议。建议学院(部)、直属单位等人员较多的部门,先以教研室或部门为单位召开小型座谈会,汇总意见后,集中在单位内部座谈会上进行充分讨论,形成本单位的书面形式的意见和建议。
(四)11月7日-8日,学校将组织各单位负责人、党总支书记、民主党派代表、分工会主席、教代会执委会委员、教职工代表等层面的座谈会。学校组织的座谈会会议安排另行通知。
(五)11月10日11:00前,各单位将书面汇总的意见和建议交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办公室(下沙校区行政楼三楼党员之家)。
二、有关说明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征求意见工作,认真组织召开各层面的座谈会。尽可能确保80%以上的教职工能通过各种形式发表意见和建议。
(二)关于有关材料
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相关文件(征求意见稿)和上级有关文件政策可在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专栏中查阅。其中,征求意见稿文件计划在11月6日 经校长办公会授权后,在专栏中公布。
专栏网址:http://rszp.hznu.edu.cn/。(专栏只限通过校内校园网访问或在外网通过VPN拨号方式访问。)
1.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相关文件(征求意见稿)主要包括以下六份文件:
(1)杭州师范大学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办法;
(2)杭州师范大学首轮教师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细则;
(3)杭州师范大学首轮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细则;
(4)杭州师范大学首轮管理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细则;
(5)杭州师范大学首轮工勤技能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细则;
(6)杭州师范大学校内津贴分配方案。(具体文件详见专栏)
其中,与《杭州师范大学首轮教师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细则》相关的《教学科研工作业绩核算办法》也将在专栏中公布并征求意见。
2.上级有关文件政策主要包括以下三份文件:
(1)《关于印发<浙江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浙委办〔2009〕138号)
(2)《浙江省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浙教高科〔2010〕99号)
(3)《杭州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市委办发〔2010〕133号)
特此通知。
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
学院官方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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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31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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