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按照《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培养和学科建设工作业绩点核算暂行办法》(杭师大〔2010〕271号)文件的要求,学校将对各学院(部)2010年的研究生培养和学科建设工作业绩点进行核算,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一)课程教学工作量
(二)指导研究生工作量
(三)研究生培养质量奖惩
(四)学科平台建设
(五)学位点建设
二、考核程序
(一)教师个人填写《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培养和学科建设工作业绩点核算登记表》(附件1)于2月20日前将电子稿和纸质稿1份交所在学院。
(二)学院审核。各学院对个人填写《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培养和学科建设工作业绩点核算登记表》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填写《研究生培养和学科建设工作业绩点核算汇总表》(附件2),于2月23日前将件1和附件2电子稿和纸质稿1份交学科建设与研究生部。
(三)公示和反馈。经学科建设与研究生部复查无误的《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培养和学科建设工作业绩点核算登记表》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教职工如对业绩统计结果有异议,可向本学院考核小组进行申述,由学院考核小组负责调查、反馈。公示结束后,由学院将研究生培养和学科建设业绩统计结果通知本人。
联系人与电话:潘 峰 28861029
何华明 28865141
附件1:杭州师范大学术型研究生培养和学科建设工作业绩点核算登记表
学科建设与研究生部
二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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