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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1年度“本科教学创一流工程”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系统管理员    时间:2011-03-21
 

  杭州师范大学关于开展2011年度“本科教学创一流工程”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

为贯彻落实校第一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加强教学工作的内涵建设,学校决定在“攀登工程”总盘子中投入专项经费用于开展“本科教学创一流工程”建设一揽子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根据学校第一次“党代会”确定的本科教学率先实现一流的目标和任务,以承担国家级、省级教育教学改革试点项目为契机,加强教学建设,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努力在五年内实现本科教学一流的目标,为学校建成省内一流的综合性大学做出实质性的贡献。

二、建设目标

加大专业设置与调整的力度,改造一批招生就业难、缺乏发展潜力的专业,新设一批应用型专业,形成与创新创业型大学相适应的专业体系,建成一批在省内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专业群;

坚持“以生为本,素质为重,整合培养,特色发展”的教育理念和“通识教育、专业教育并重”的教育教学思路,加快人才培养模式创新,丰富人才培养模式类型,建立“多通道、立体化”的人才培养体系;

加强课程建设,重点加强通识核心课程、量大面广的基础课程和全英文课程(国际课程)建设,形成结构完整、类型丰富、特色明显的课程体系,精品课程、教学名师的受益面名列全省高校前列;

改革招生考试制度,继续推行大类招生、自主招生等多元化的招生方式,改革学生选拔制度,增加学生第二校园经历,加强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学生一本招生率、考研率、出国率实现质的飞跃;

建立健全教师从事教育教学的激励与保障机制。通过加大教育教学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岗位聘任、评奖评优中的要素权重等措施,进一步促进师德师风和学风建设,培养一批教学骨干,造就一批教学名师,聘用一批“网络名师”“高铁名师”。健全教学评鉴、质量评价和质量监控体系,学习借鉴国际一流大学的教师考核、评价、岗位聘任办法,推出并实行新型教师岗位分类管理办法;

加强教学实验室及基础设施建设。以新校区建设和实施“攀登工程”为契机,立足现实需要和长远发展,大幅增加投入,建设一批设施设备先进、功能齐全、利用率高的公共和专业教学实验室。按照世界一流大学学习平台的建设标准,逐步改建、新建智能化教室、个性化教室、移动虚拟教室;

加强现代教育技术和教学环境建设,建设基于网络学习、移动学习的数字化网络信息平台、基于互联网的国际课程远程视频直播平台和基于校园网的国内一流的教学管理平台,完善以“选专业、选课程、选教师、选学程”为主要特征的学分制管理;

教学改革与建设(教学成果奖、重点专业、精品课程、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教改项目等)的主要指标位列省内高校第一方阵,“人文学堂,艺术校园”的办学特色和“文理渗透、艺体兼备,人文素养与科学精神和谐结合”的人才培养特色更加鲜明,使学校成为全省高校贯彻素质教育的典范。

三、建设项目范围

建设项目围绕四大类展开: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专业结构调整与特色专业建设;课程教学模式改革与优质课程资源建设;教学团队、高水平教师队伍及教学管理队伍建设;实践教学建设与学生综合素质提升计划。通过项目的实施开展,深化教学改革与研究,以期形成具有科学性、应用性、示范性、实效性和鲜明特色的改革与研究成果,具体内容见《杭州师范大学本科教学创一流工程建设项目申报指南(2011年度)》(附件1)。学院可结合自身办学实际参考以上四类进行一揽子项目的综合设计,可突破《指南》所列的范围。

四、申报说明

“本科教学创一流工程”建设项目的申报采用学校指定性立项和学院打包立项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学院打包立项是由学院根据学校近中期发展目标和争创省内乃至国内一流综合性大学的规划,结合本单位教学改革实际、办学特点与教学基本建设情况,通盘考虑,有针对性地开展“本科教学创一流工程”建设一揽子项目的设计,报学校审核通过后实施。一揽子项目中各子项目的立项额度及经费资助可参考《杭州师范大学本科教学创一流工程经费预算一览》(附件2)、杭州师范大学本科教学创一流工程项目建设数量、周期及2011年拟开展建设情况(附件3),学院在进行总体项目设计时可以视建设实际突破额度限制。

各学院院长、部主任作为教学第一责任人要与学校签订承诺书,承担起对所在学院一揽子建设项目的监管之责。学院应成立相应的子项目评审小组,规范评审程序,对子项目的建设目标、建设内容、建设成果予以针对性地指导。凡立项子项目均需与学院签订承诺书,明确相关的权利与义务。学校将对各项目的立项开展、实施进展情况进行年度检查和考核,考核结果直接和学院的教学绩效考评成绩挂钩,并具有一票否决权。

各类申报项目的负责人需为我校在编人员,具有高级职称,必须是项目实施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担负实质性建设工作。项目负责人在相关领域要有一定的前期积累,与学校已立项各类项目在内容上简单重复、无新突破的申报项目,或已获同一级甚至更高级别资助的项目,本次不予推荐。申报者作为项目负责人限申报1项,且作为成员参与其它项目不得超过2项。

需特别说明的是,原教学业务费中开支的教学建设专项经费将全部纳入“本科教学创一流工程”建设项目进行统筹安排。此外,已开展前期培育的各类项目经费不予重复拨发。学校将对已获校、省级“质量工程”建设的项目进行筛查,采用滚动淘汰的办法,鞭策各项目努力争取更高级别的立项。

 

五、组织程序

(一)申报与审批

学院打包立项项目由学院填写《杭州师范大学本科教学创一流工程建设项目申报书》(附件4)、《杭州师范大学本科教学创一流工程建设项目预算书》(附件5)各一式四份及支撑材料一份,含各子项目负责人填写的《杭州师范大学教学内涵建设项目申报书》(附件6)及其他相关材料,经所在学院(部)签署意见后,于2011年4月20日前送交教务处教学研究科(联系人:徐春梅、吴泠,联系电话:28862871、28867990,电子稿发送至jxk@hznu.edu.cn)。

学校指定性立项项目则由学校根据我校学科专业特点和优势,结合承担国家级、省级教育教学改革试点项目,开展跨学院、多维度的教学建设项目,主要针对国家级项目开展培育。申报材料要求与截止时间同上。

所有申报项目均由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立项,帮助完善方案设计,成熟一个建设一个。

(二)检查与验收

凡立项建设的项目应根据建设目标精心组织实施,检查分为年度检查和结项验收。

1.年度检查。年度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项目阶段性成果、资金的使用情况、绩效考核、项目建设中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确认项目实施进展良好的项目,继续核拨下个年度的费用,如未能按计划完成任务书规定的内容或无故拖延计划实施,管理部门有权中止其经费使用,视实际情况采取撤销后期建设经费、追回已拨建设经费等措施。

2.专项检查。根据“本科教学创一流工程”建设工作的重点及国家各类教学建设项目申报的需要,对特定类别的项目进行集中专门检查。

3.结项验收。项目建设周期根据各类别项目建设要求确定,一般不超过三年。项目负责人需递交项目建设总结报告和支撑材料,教务处组织专家对建设项目进行鉴定验收。对验收不合格者或无故未完成项目规定目标者,按学校“本科教学创一流工程”有关管理规定处理。

如无特殊说明,有关“本科教学创一流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制度参照攀登工程制度管理办法执行。

“本科教学创一流工程”建设项目的实施开展对学校的跨越式发展具有非比寻常的战略意义。各学院(部)务必给予高度重视,及时传达文件精神,组织教师积极申报,为早日实现本科教学一流的奋斗目标而努力。

 

 

附件:

1.《杭州师范大学“本科教学创一流工程”建设项目申报指南(2011年度)》

    2. 《杭州师范大学“本科教学创一流工程”经费预算一览表》

3.《杭州师范大学“本科教学创一流工程”项目建设数量、周期及2011年拟开展建设情况》

4.《杭州师范大学“本科教学创一流工程”建设项目申报书(2011年度)》

5.《杭州师范大学“本科教学创一流工程”建设项目预算书》

6.《杭州师范大学教学内涵建设项目申报书》

 

二○一一年三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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