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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9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和中期考核的通知

来源:   作者:系统管理员    时间:2011-04-07
 

各有关学院(部):

根据《杭州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工作的规定》(杭师大[2007]152号文件)、《杭州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的实施办法》(杭师大[2007]161号)的文件规定,为确保我校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加强研究生培养的过程性管理,现就2009级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中期考核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各学院(部)须成立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长、党总支书记、研究生辅导员、研究生工作秘书和指导教师等人参加的中期考核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考核小组人员名单于2011415日前报校研究生处;同时按要求成立开题报告论证专家组。

二、内容和方式

硕士学位论文开题的有关要求、开题报告的程序请遵照杭师大 [2007]152号文件执行。

中期考核的内容、方式、等级评定以及筛选、分流等均按杭师大[2007]161号文件执行。

三、时间安排

422前由各学院(部)召集研究生、指导教师开会,动员布置学位论文开题、中期考核工作;

510前完成硕士学位论文开题工作;

511517研究生自我总结;

524前,指导教师组织研究生座谈,并对每位研究生写出评语;

531前,各学院(部)完成对研究生的全面考核与综合评分,签署结论性意见后,将《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表》和《硕士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二)》、开题报告结果汇总报校研究生处审核、备案;相关表格可到研究生处网站下载。

6月,研究生处向各院(部)反馈审核意见。

各有关学院(部)要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认真核对研究生的课时学分、教育实习(或科研实践)和社会实践学分、文献综述(读书报告)次数、开题报告质量,对各环节中存在的不足要采取弥补措施,认真圆满地完成对2009级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开题、中期考核工作。

特此通知。

 

 

研究生处

 2011年4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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