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为大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培养和造就一批具有发展潜质、国内外领先水平的教学名师、学术精英和文艺奇才,带动一批学科专业赶超国内先进水平,促进学校事业可持续发展,根据《杭州师范大学教学科研特设岗位聘用管理办法(试行)》、《杭州师范大学教学科研特设岗位聘用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规定,学校正式启动教学科研特设岗位聘任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应聘教学科研特设岗位的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遵守宪法、法律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治学严谨,积极投身学校发展,具有强烈的事业心。
(二)我校在编在职的教学科研人员(学校引进的一、二类高端人才除外)。
(三)教学特设岗申报人员:长期承担本科教学工作任务,师德高尚,业务精湛,关爱学生成长,教学效果好,学生评价优秀,学生培养质量高或特色鲜明,积极开展教学建设与改革,在课程建设、教学内容与方法改革等方面取得较突出成绩,学术造诣较高,科研成果较为突出,同时在教学建设与改革方面具有创新可行的工作设想,具有获得国家级精品课程或教学成果奖的潜力。
(四)学术特设岗第一层次申报人员:理论功底扎实,学术造诣深厚,研究能力突出,对学科发展和学术研究(创作)具有创新性构想和战略性思维,同时在相关领域具有较大影响力和巨大发展潜力,具有时间和精力实现研究(创作)构想的现实基础和攻关能力。
(五)学术特设岗第二层次申报人员:学术思想活跃,在本学科领域中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创新性构想,与国内外同行有一定的联系并有一定的知名度,在相关领域具有一定的发展潜力,具有时间和精力实现研究(创作)构想的现实基础和攻关能力。
二、申报程序和要求
(一)申报程序
1.个人将材料提交至所在学院。
2.所在学院对申报人员的资格及其材料进行审核。
3.学院主要负责人签署推荐意见、所在单位盖章后,交校人事处。
(二)材料要求
1.《杭州师范大学教学科研特设岗位申请表》一式一份;
2.《杭州师范大学专业技术人员信息统计表》一式一份(2010年10月提交过的人员并且无信息更新者,不用再提交);
3.《杭州师范大学教学科研特设岗位申请同行专家推荐意见》三份(申报教学特设岗位人员由本学科领域3位同行专家推荐,原则上,本校教学督导委员会委员至少1位;申报学术特设岗位人员由本学科领域3位国内外同行专家推荐,原则上,校外专家不少于2位;);
4.代表性成果(论文、著作、作品等)一份。
(三)时间要求
1.请各学院(部)接到通知后,充分动员,告知本单位的每位老师,申报人于4月27日前将材料提交到所在单位进行审核。
2.各学院(部)对申报人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后,于4月29日前将相关纸质材料和附件2、3、4交到人事处,电子文档(附件3)发至邮箱:hsdfzm@126.com。
特此通知。
联系人:方志明 电话:28865039 13588821617
附件:
1.杭州师范大学教学科研特设岗位聘用管理办法(试行)
2.杭州师范大学教学科研特设岗位申请表
3.杭州师范大学教学科研特设岗位申报人员汇总表
4.杭州师范大学专业技术人员信息统计表
人事处
2011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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