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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

关于校教学科研特设岗位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系统管理员    时间:2011-04-15
 

各学院、部门:
   为大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培养和造就一批具有发展潜质、国内外领先水平的教学名师、学术精英和文艺奇才,带动一批学科专业赶超国内先进水平,促进学校事业可持续发展,根据《杭州师范大学教学科研特设岗位聘用管理办法(试行)》、《杭州师范大学教学科研特设岗位聘用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规定,学校正式启动教学科研特设岗位聘任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应聘教学科研特设岗位的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遵守宪法、法律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治学严谨,积极投身学校发展,具有强烈的事业心。
   (二)我校在编在职的教学科研人员(学校引进的一、二类高端人才除外)。
   (三)教学特设岗申报人员:长期承担本科教学工作任务,师德高尚,业务精湛,关爱学生成长,教学效果好,学生评价优秀,学生培养质量高或特色鲜明,积极开展教学建设与改革,在课程建设、教学内容与方法改革等方面取得较突出成绩,学术造诣较高,科研成果较为突出,同时在教学建设与改革方面具有创新可行的工作设想,具有获得国家级精品课程或教学成果奖的潜力。
   (四)学术特设岗第一层次申报人员:理论功底扎实,学术造诣深厚,研究能力突出,对学科发展和学术研究(创作)具有创新性构想和战略性思维,同时在相关领域具有较大影响力和巨大发展潜力,具有时间和精力实现研究(创作)构想的现实基础和攻关能力。
   (五)学术特设岗第二层次申报人员:学术思想活跃,在本学科领域中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创新性构想,与国内外同行有一定的联系并有一定的知名度,在相关领域具有一定的发展潜力,具有时间和精力实现研究(创作)构想的现实基础和攻关能力。

   二、申报程序和要求
   (一)申报程序
   1.个人将材料提交至所在学院。
   2.所在学院对申报人员的资格及其材料进行审核。
   3.学院主要负责人签署推荐意见、所在单位盖章后,交校人事处。
   (二)材料要求
   1.《杭州师范大学教学科研特设岗位申请表》一式一份;
   2.《杭州师范大学专业技术人员信息统计表》一式一份(2010年10月提交过的人员并且无信息更新者,不用再提交);
   3.《杭州师范大学教学科研特设岗位申请同行专家推荐意见》三份(申报教学特设岗位人员由本学科领域3位同行专家推荐,原则上,本校教学督导委员会委员至少1位;申报学术特设岗位人员由本学科领域3位国内外同行专家推荐,原则上,校外专家不少于2位;);
   4.代表性成果(论文、著作、作品等)一份。
   (三)时间要求
   1.请各学院(部)接到通知后,充分动员,告知本单位的每位老师,申报人于4月27日前将材料提交到所在单位进行审核。
   2.各学院(部)对申报人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后,于4月29日前将相关纸质材料和附件2、3、4交到人事处,电子文档(附件3)发至邮箱:
hsdfzm@126.com
特此通知。

   联系人:方志明  电话:28865039 13588821617

   附件:
   1.杭州师范大学教学科研特设岗位聘用管理办法(试行)
   2.杭州师范大学教学科研特设岗位申请表
   3.杭州师范大学教学科研特设岗位申报人员汇总表
   4.杭州师范大学专业技术人员信息统计表

                            人事处
                         2011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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