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1届毕业生杭州市大学生医保待遇享受到2011年8月31日。各学院应当告知毕业生在2011年9月底以前完成就业单位医保参(续)保工作,以免影响个人医保待遇。
2.2011届毕业生本校门诊医疗待遇享受到2011年7月31日。
卫生所
2011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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