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师生:
在学校广大师生的支持与配合下,我处2011年各项财务工作顺利展开。但近期,核算中心在财务报销审核过程中发现一些问题,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财务报销的规范性和服务效率。为此,我处特针对以下事项再次提醒广大师生注意:
1. 关于用发票复印件报销的问题
近期,我处发现遗失原始票据、用发票复印件报销的情况增多,根据《会计法》及相关财务规定,原始发票是财务报销的唯一凭据,任何不符合规定的票据不得作为报销凭据。因此,特提醒广大师生在从事经济活动时一定要索取并妥善保管好原始票据。自
2. 关于资金结算方式的问题
为规范资金结算方式,计财处于
3. 关于发票报销时效的问题
为加强票据管理、规范会计核算,我校发票报销的有效期为1年半。2010年度(
以上事项,请各位师生相互转告,谢谢!
计划财务处
学院官方微信
学院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余杭塘路2318号(恕园23幢)
邮政编码:311121
官方网站:rwxy.hznu.edu.cn
书记信箱:zhuying@hznu.edu.cn
综合办电话: 0571-28865207
教务科电话: 0571-28866897
版权所有 © 杭州师范大学人文学院 公安备案号:33011002011919 浙ICP备11056902号-1 推荐使用IE10.0以上版本浏览器

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