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与浙江大学签订的《浙江大学全面支持杭州师范大学建设与发展协议》与《浙江大学教师申请研究生招生资格的规定》(浙大发研[2011]85号)文件,我校申请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的教师每年须通过网上提交信息的方式提出申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申请人员
已取得浙江大学博士生导师资格的我校在编教师
二、本次申请时间
三、登陆网址与账号
(二)在登录本系统前,请相关教师与我校学科办联系,索取“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系统”账号与密码;
(三)点击研究生院主页右下角临时窗口“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系统”登录,并填报相关信息。
四、今后申请浙大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的程序
(一)未取得浙江大学博士生导师资格的我校在编教师,今后申请浙大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的,须首先向浙江大学人事处提出浙江大学兼职教授的申请(具体申请见浙江大学人事处网),待审核批准后,方可申请浙江大学博士生导师资格。
(二)相关教师需主动联系所要申报的浙大相应学院(学科),经相关学院审核与学科负责人的推荐,方可申请浙江大学兼职教授。
(三)批准通过的我校浙江大学兼职教授,在申请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时,还须落实一名具有博士生招生资格的教师作为浙江大学校内合作教授。
(四)兼职教授博士生招生资格的申请条件、程序确认与浙江大学校内教授相同。具体参见《浙江大学关于教师申请研究生招生资格的规定》。
(五)兼职教授每年最多只能招收一名博士生,其招生名额由聘任学科自行统筹解决。
(六)今后申请浙大博士研究生将在指定的网站上于每年5月中旬、10月中旬分二次集中受理申请工作,所有工作程序都走网上流程。
联系人:何华明 联系方式:28865143
附件一 浙江大学关于教师申请研究生招生资格的规定
附件二 关于浙江大学教师申请2012年度研究生招生资格的通知
附件三 关于做好教师申请研究生招生资格工作的通知(浙大研院〔2011〕23号)
附件四 已批准的我校在编浙江大学博士生导师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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