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有关院校,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普通话水平测试员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举办第四十期省级普通话水平测试员资格考核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送学员条件
1.具有大专以上学历,3年以上工龄。
2.具有较强的语言规范意识和语音分辨能力,普通话水平相当于一级乙等及以上(2005年1月1日以后通过者)。
3.熟悉普通话语音理论,熟练掌握汉语拼音和常用国际音标。
4.热心普通话教学和推广,敬业勤奋,品行端正。
5.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不得选送体弱、患传染病或怀孕的学员。
6.自愿参加。
二、培训、考核内容
1.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的有关规定和实施办法。
2.《普通话培训测试指南》辅导。
3.普通话水平评测实践。
4.省级普通话水平测试员普通话水平、评测能力考核。
5.汉语拼音考试。
三、普通话水平测试员证书颁发
根据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通过培训、考核合格者,由省语委颁发省级普通话水平测试员证书。
四、入学事项
1.办班时间:2011年7月19日至7月27日。7月18日报到,报到时需交近期一寸、两寸证件照各一张,所在单位开具的学历、工龄证明一份,已有一级证书的请带上原件及复印件。
2.办班地点:浙江旅游职业学院旅苑酒店(杭州萧山钱江科教城,杭甬高速萧山出口处附近)。
3.每位学员须交纳培训费900元,于7月14日前汇入省中心账户。账户名称:浙江省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开户行:工商银行杭州众安支行,账号:1202021719900038490。学员的往返交通食宿等费用由派出单位按规定报销。
4.请各中心、院校按条件选送学员,并于2011年7月14日前将报名汇总表电子稿发至:zjpsc@163.com ,学员报到时提交报名汇总表、学员登记表纸质件。逾期未报名者,视为放弃。省中心联系电话:0571-87635680、87630658(传真),联系人:桑晨。旅苑酒店联系电话:0571-83730555。
附件:1. 浙江省省级普通话水平测试员资格考核培训班报名汇总表
2. 浙江省省级普通话水平测试员资格考核培训班学员登记表
3. 浙江省第四十期省级普通话水平测试员资格考核培训班课程表
二0一一年六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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