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学院公告 > 教师公告 > 教学

教学

省教育厅关于评选第四届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的通知

来源:   作者:系统管理员    时间:2011-09-01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评选第四届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的通知

(浙教办教研〔201195号)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教学成果奖励条例》(国务院令第151号)、浙江省政府《教学成果奖励办法》(浙政发〔1997128号)及原省教委《关于印发〈浙江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浙教研〔1997351号)的规定,经研究,决定评选浙江省第四届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要求
   
(一)范围:浙江省中小学、幼儿园、教育学术团体、研究机构及其它社会组织,教师、研究人员及其他个人,于20068月至20107月期间,在基础教育课程体系、教学方式、教学评价、教学管理以及提高教师教学能力等方面进行改革创新的教学成果。
   
(二)要求:教学成果必须符合国家教育法规政策,反映教育教学规律,具有原创性、先进性、实用性,经过2年及以上教学实践检验,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明显效果,并在全省乃至全国具有一定影响。
   
二、设奖名额及申报数量
   
本届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实行差额评奖,拟设一等奖40项、二等奖100项。各地的申报名额见下表:

杭州

宁波

温州

嘉兴

湖州

绍兴

金华

衢州

舟山

台州

丽水

省直单位

合计

26

22

31

12

10

15

17

10

7

20

12

18

200


   
各地不得超额申报,省直单位(包括省教育厅直属单位、高校、省级学术团体及其中的个人,下同)申报的成果数如超过18项,先由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评奖办公室组织筛选。
   
三、成果申报与推荐
   
教学成果拥有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向主管教育局或省直单位申报。设区市教育局组织市级教学成果评审,经公示无争议后,按分配的申报名额推荐报送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评奖办公室。省直单位的成果由所在单位汇总后,直接向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评奖办公室推荐。
   
(一)材料报送要求
   
每项成果须报送下列材料:
    1.
《浙江省第四届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表》(附件2),一式3份;
    2.
《浙江省第四届基础教育教学成果总结材料》(附件3),一式10份;
    3.
必要的辅助材料,一式3份,主要指与成果密切相关的说明材料,如获奖证书、相关论文等,除正式发表或出版的成果材料复印件外,其他相关材料一般不要超过50页;
    4.
《浙江省第四届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材料清单》(附件4),一式1份。
   
《申报表》、《成果总结材料》、辅助材料请分开装订,每项成果材料装入1个盒(袋)子,外面贴上《浙江省第四届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材料清单》。
   
(二)设区市汇总后的材料报送要求
   
以设区市为单位汇总本地成果材料,填写1份《浙江省第四届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附件6),制作申报材料电子文档光盘1张(格式和编制要求见附件5)。
   
(三)申报时间
   
各市应于2011930日前(以寄出邮戳日期为准),将申报成果的汇总材料报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评奖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省直单位的申报截止时间为915日。报送的所有材料均不退还,请自行留底。
   
四、评奖方式
   
省教育厅组建第四届基础教育教学成果评奖评选委员会,负责评审的领导和协调工作。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评奖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教研室,负责评选的具体工作。
   
评选程序为:由评奖办公室受理成果,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专家评审;由评选委员会审议获奖提名,表决决定拟获奖名单、公示拟获奖成果及争议处理;厅长办公会议研究;报省政府批准。
   
五、奖励办法
   
向获得教学成果奖的个人和集体的主要成员(不超过5人)颁发荣誉证书,以项目为单位按相应获奖等级颁发奖金。
   
六、其他事项
   
(一)各设区市、省直单位要认真做好本届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的评选、推荐工作,指定具体部门和专人负责成果报送工作。
   
(二)有关文件、表格等材料可从浙江省教育厅(http://www.zjedu.gov.cn)、浙江省教育厅教研室(http://www.zjjys.org)网站下载。
   
(三)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评奖办公室地址:杭州市学院路35号浙江教育综合大楼省教育厅教研室,邮政编码:310012;联系人:张丰0571—56870086、胡勤 0571—56870059;电子邮箱:yxb069@126.com

附件:
1.浙江省第四届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须知(请仔细阅读)
2.
浙江省第四届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表
3.
浙江省第四届基础教育教学成果总结材料封面
4.
浙江省第四届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材料清单
5.
浙江省第四届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材料电子文档格式与编制要求
6.
浙江省第四届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一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官方微信
学校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余杭塘路2318号
(恕园23幢)
邮政编码:311121
综合办电话: 0571-28865207
教务科电话:0571-28866897
版权所有 © 杭州师范大学人文学院 浙ICP备070099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