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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省重点学科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系统管理员    时间:2011-11-07
   各学院(部):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十二五”学科规划和实现“部分学科一流”的目标的实际情况,现就做好省重点学科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我校省级重点学科建设目标
通过省重点学科建设,使我校的优势学科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学科特色更加明显,结构更加优化,布局更加合理,学科队伍实力进一步壮大,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创新能力明显增强,多数学科能引领省内同类学科的发展,一批学科具备进入国内同类学科先进行列的基础,实现“部分学科一流”的目标。
    二、我校省级重点学科申报要求
1.1个一级学科只能申报1个省重点学科。
2.已获得硕士学位授权的一级学科优先申报1个省级重点。
3.在指标允许的情况下,已获得硕士学位授权的二级学科或取得国家级重大成就或学科特色明显的二级学科,通过竞争方式遴选。
    三、我校申报与评审程序
1.省重点学科原则上以二级学科设置形式进行申报。
2.已是重中之重学科和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所在一级学科下的其他学科不再申报省重点学科。
3.实行分类限额评审。校本部遴选工作采取学院(部)申报、学校组织评审并推荐方式进行。钱江学院自行组织推荐。
    四、其他
1.由于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学院(部)高度重视,精心策划,团结一致,力争我校省级重点学科有新的突破。
2.请各有关学院(部)根据申报条件和要求,认真填写《浙江省高校重点学科申请表》(见附件),数据统计时间截点为2011年9月30日。申报学科学术队伍中的成员必须是本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且不能交叉参与其他学科申报;申报材料中所列的教学、科研成果等业绩必须以申报单位名义于近五年内取得。
3.所填申请表一式10份于2011年11月15日前报送校学科办。联系人:何华明     联系电话:28867963
电子稿发hehuaming0926@163.com
 
  附件:浙江省高校重点学科申请表
 
 
学科办
2011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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