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各级重点学科建设的质量,合理使用学科建设经费,经研究,决定将各级重点学科建设经费使用期限(使用期限不得超过学科建设期)延迟至2012年06月30日。请各有关学院(部)见通知后于2011年12月15日之前持重点学科建设经费本到行政楼304办理延期手续。
特此通知。
学科办
2011年12月6日
学院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余杭塘路2318号(恕园23幢)
邮政编码:31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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