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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

关于办理各级重点学科经费延期手续的通知

来源:   作者:系统管理员    时间:2011-12-07
 

各学院(部):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各级重点学科建设的质量,合理使用学科建设经费,经研究,决定将各级重点学科建设经费使用期限(使用期限不得超过学科建设期)延迟至20120630。请各有关学院(部)见通知后于20111215之前持重点学科建设经费本到行政楼304办理延期手续。

特此通知。

 

 

                学科办

       2011年12月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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