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关于配合做好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七次“助学助困”慈善救助活动的通知》(下沙高教办〔2011〕36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11年“助学助困” 慈善救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为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二、资助金额
每人1600元,奖金一次性发放。共2名,其中大一一名、大二一名。
三、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校纪校规,积极参加义工活动,道德品质优良;
3.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4.学习努力,成绩优秀,品学兼优;
四、申请办法
1.各学院向学生公告本次资助活动的评定办法和名额;
2.学生根据申请条件,向所在学院递交个人书面申请;
3.各学院根据学生申请,进行认真审核,确定推荐学生名单,同时必须在学院张榜公示,广泛征求师生意见,最后填写《开发区慈善总会“助学助困”救助学生登记表》(一式二份)。填表要求:必须A4纸电脑打印;内容须如实填写,不留空白;每份签字(盖章),复印无效;
4.由于时间紧,请各位同学务必于12月30日上午10点前将附件1:《开发区慈善总会“助学助困”救助学生登记表》纸质稿两份交至C-119办公室傅老师,并将电子稿发到420750186@qq.com邮箱。
请各班级高度重视此次评定工作,在切实摸清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基础上,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好评定工作,按时完成任务。
附件1.开发区慈善总会“助学助困”救助学生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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