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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公告

关于做好2011年“助学助困”慈善救助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系统管理员    时间:2011-12-29
  

各班级:

根据《关于配合做好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七次“助学助困”慈善救助活动的通知》(下沙高教办〔201136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11“助学助困” 慈善救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为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资助金额

每人1600元,奖金一次性发放。共2名,其中大一一名、大二一名。

三、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校纪校规,积极参加义工活动,道德品质优良;

3.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4.学习努力,成绩优秀,品学兼优;

四、申请办法

1.各学院向学生公告本次资助活动的评定办法和名额;

2.学生根据申请条件,向所在学院递交个人书面申请;

3.各学院根据学生申请,进行认真审核,确定推荐学生名单,同时必须在学院张榜公示,广泛征求师生意见,最后填写《开发区慈善总会“助学助困”救助学生登记表》(一式二份)。填表要求:必须A4纸电脑打印;内容须如实填写,不留空白;每份签字(盖章),复印无效;

4.由于时间紧,请各位同学务必于1230日上午10点前将附件1:《开发区慈善总会“助学助困”救助学生登记表》纸质稿两份交至C-119办公室傅老师,并将电子稿发到420750186@qq.com邮箱。

请各班级高度重视此次评定工作,在切实摸清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基础上,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好评定工作,按时完成任务。

 

附件1.开发区慈善总会“助学助困”救助学生登记表

 

 

                              人文学院团委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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