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资助杭州师范大学教师参加
人文艺术社会科学学术会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部)、研究机构:
为贯彻落实《杭州师范大学人文社会科学振兴计划(2010—2015)》精神,鼓励我校教师与国内外同行进行学术交流,扩大我校的国际国内学术影响,提高学术研究水平,根据《杭州师范大学人文艺术社会科学学术会议管理办法》(杭师大〔2010〕314号文件)的规定,我校将组织开展教师参加人文艺术社会科学学术会议资助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申报要求请参考杭师大《杭州师范大学人文艺术社会科学学术会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本次申报主要资助拟在2012年参加人文艺术社会科学学术会议的教师。
本《管理办法》优先资助在会议上作大会特邀报告、主题报告和论文宣读的申请者。
二、申报程序
拟参加学术会议人员须提交《杭州师范大学教师参加人文艺术社会科学学术会议资助申请表》(见附件)一式四份及参加会议相关证明材料,经所在学院(部)、研究机构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交学校人文社会科学振兴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表请同时发送电子稿至邮箱hsdrwsk@126.com。
三、申报说明:
1、根据杭师大(2010)314号《杭州师范大学人文艺术社会科学学术会议管理办法》的规定,本资助对象为本校教职工,不包括学生;原则上优先资助有外来经费但金额不足的个人,优先资助在会议上作大会特邀报告、主题报告和论文宣读的申请者。
2、根据杭师大(2010)314号《杭州师范大学人文艺术社会科学学术会议管理办法》的规定,采取会后资助的原则,不预支经费;同意资助的项目其资助金额标准根据《杭州师范大学人文艺术社会科学学术会议及优秀作品资助办法实施细则》给予资助;会议结束后根据资助的额度至学校财务处进行报销,报销范围根据《杭州师范大学人文艺术社会科学学术会议及优秀作品资助办法实施细则》执行。
3、出国(境)参加学术会议请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审批。
4、参加学术会议结束后,参加人须在一周内撰写不少于1000字的总结、代表我校与会议相关联的照片3张,交校人文社会科学振兴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在两周内要组织召开一次与会议内容有关的学术讲座。
四、申报截止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
五、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徐洁蕾 王亚歌
电 话:28866356 28866072
校人文社科振兴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杭州师范大学人文社科处
二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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