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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人文艺术社会科学优秀作品资助的通知

来源:   作者:系统管理员    时间:2012-02-21
 

各有关学院(部)、研究机构:

为贯彻落实《杭州师范大学人文社会科学振兴计划(20102015)》精神,鼓励我校教师和科研人员乐于进行学术探索和创新,多出人文艺术社会科学优秀作品,根据杭州师范大学人文艺术社会科学优秀作品资助管理办法》(杭师大〔2010315号文件)的规定,学校将组织进行人文艺术社会科学优秀作品资助的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与要求

1.申请资助的人文艺术社会科学优秀作品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学术道德规范,在学术上有一定的开拓性和创新性,并能与我校的学科建设、专业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等有机结合。

2.人文艺术社会科学优秀作品资助项目是资助未公开发表的具有原创性的优秀作品。

3申请资助人员必须是我校教职员工,拥有作品权且是作品的第一完成人。作品权属于多人时,须有全体作品权人签署意见。同等条件下,重点资助人文艺术社会科学青年教师的优秀作品。

4.申请资助者在申请时必须提供作品的完整稿件,并提供与之相关的前期发表成果(如论文等)。

5如发现获得学校资助的作品违背学术道德规范,将追回全部经费,永远取消该申请资助者的申请资格,同时追究行政责任。

二、申报程序

申请资助者须认真填写《杭州师范大学人文艺术社会科学优秀作品资助申请表》(见附件),由学院(部)、研究机构领导签字,加盖公章后,附上作品交学校人文社会科学振兴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文社科处)。申请表一式六份,并发送电子稿至邮箱hsdrwsk@126.com

三、其他说明

1、学校资助的优秀作品,其出版时必须与申请时填写的材料一致,并在作品明显位置印上“杭州师范大学人文社会科学振兴计划项目资助”字样,作品公开出版后,作者须向学校无偿赠书10册,用于收藏和校际交流。

2优秀作品资助的经费标准根据《杭州师范大学人文艺术社会科学学术会议及优秀作品资助办法实施细则》执行,与前期发表成果有关。

四、申报截止时间:2012228,逾期不再受理。

五、联系人及电话:徐洁蕾  王亚歌 

  话:28866356  28866072

 

附件:杭州师范大学人文艺术社会科学优秀作品资助申请表

 

校人文社科振兴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杭州师范大学人文社科处

O一二年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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