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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

关于2011年度年所得12万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的通知

来源:   作者:系统管理员    时间:2012-02-24
 

各位老师:

     接税务局通知,2011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已经开始,申报时间为:2012112012331,申报地点为:杭州地税西湖税务分局一楼办税服务大厅(杭州市文三路539号),相关表格可网上下载(网址:http://etax.zjds.gov.cn),也可到校计财处下沙行政楼204室领取。

     如需计财处代为申报的教工,可以在324前至下沙行政楼204办理代为申报手续。在24日以后请自行到西湖税务分局办理申报手续。

2012222

 西湖税务分局关于做好2011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工作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的规定,凡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无论取得的各项所得是否已足额缴纳了个人所得税,均应当按照规定,于纳税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请需自行纳税申报的纳税人在2012112012331内通过网上申报、上门申报或邮寄申报等方式向我局办理2011年度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事项。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我局将依照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处理。  
   
特此通知。
   
注:需网上申报的纳税人,请先向我局一楼办税服务厅办理网上申报注册码手续后,登录浙江地税因特网办税服务系统-涉税查询-个人所得税纳税信息查询(网址:http://etax.zjds.gov.cn)进行申报。

杭州市地方税务局西湖税务分局

二○一二年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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