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接税务局通知,2011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已经开始,申报时间为:
如需计财处代为申报的教工,可以在
西湖税务分局关于做好2011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工作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的规定,凡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无论取得的各项所得是否已足额缴纳了个人所得税,均应当按照规定,于纳税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请需自行纳税申报的纳税人在
特此通知。
注:需网上申报的纳税人,请先向我局一楼办税服务厅办理网上申报注册码手续后,登录浙江地税因特网办税服务系统-涉税查询-个人所得税纳税信息查询(网址:http://etax.zjds.gov.cn)进行申报。
杭州市地方税务局西湖税务分局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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