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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公告

关于开展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学生早锻炼活动通知

来源:   作者:系统管理员    时间:2012-03-01
  

各班级:

为贯彻执行《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积极开展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增强我校学生的身体素质,提高体质健康水平。经校体委和学生发展与服务部研究决定,本学期继续开展学生早锻炼活动,希望校学生会体育部,各学院负责学生工作的领导,做好学生早锻炼活动的宣传、发动工作。具体活动要求:

一、参与人员:全日制2010年级、2011年级的学生。

二、锻炼时间: 201235日——2012613日;

星期一至星期五,每天早上6:30——7:30

三、早锻炼路线:从学校正门东侧小门开始,向东至红绿灯路口,然后向北至下一个红绿灯路口,再向西至学校北门结束。从北门返回进入校园,不得原路返回。(具体线路图见:附件1

四、早锻炼要求:

1)学生须持一卡通,于校正门口东侧起点处刷卡,计时跑步开始,按跑动路线,跑至校北门口终点处刷卡,计时跑步结束,须在规定的跑动时间内完成,否则不计次数。

2)每名同学要求每周参加至少2次早锻炼活动,各学院早锻炼时间请严格按照排定时间表执行(见附件2:活动时间表)。学生之间不得冒名顶替、或进行骑自行车、抄近路等违纪跑步,一旦查实,上报学校教务处、学生处,按学校有关规定予以纪律处分。

3)值班教师要加强对早锻炼的巡查管理,所有值班人员应佩戴好胸牌,以便学生的监督。同时要认真做好活动的宣传工作,加强服务和健康锻炼指导,为学生锻炼提供必要的技术保障。

五、奖惩办法:积极鼓励学生参加早锻炼,早锻炼的考核纳入学生大学体育课成绩,鼓励学生多跑,并予以奖励。

1)早锻炼完成规定的考核次数,其大学体育课的平时成绩计10分。

2)早锻炼未完成规定的考核次数,其大学体育课的平时成绩计0分,并责令该同学在大三、大四期间进行补跑。

3)早锻炼超额完成规定的考核次数50%者,大学体育课总分加5分,超过100%者,大学体育课总分加8分。

六、请假制度:

1)因身体原因长时间(一个月以上)不能参加早锻炼的同学,须凭校卫生所证明,到体育与健康学院教务科(D517室)办理手续,可免除相应时间内的早锻炼次数。

2)特殊原因而不能及时完成当周的早锻炼活动,可在其它时间补跑,不用请假。

七、其他:文一路校区、古荡湾校区、玉皇山校区的早锻炼活动由所在学院自行安排,学校将进行不定期的检查。

 



校体育运动委员会
                                     
学生发展与服务部
                                   
体育与健康学院

                                         2012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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