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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

关于申报教育部第六届高校科研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来源:   作者:系统管理员    时间:2012-03-07
 

各有关学院(部)、研究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转发《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的意见》和《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2011-2020年)》精神,根据《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奖励办法》(教社科[20091号),教育部决定启动第六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学科范围

本次评奖的学科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2)哲学;(3)逻辑学;(4)宗教学;(5)语言学;(6)中国文学;(7)外国文学;(8)艺术学;(9)历史学;(10)考古学;(11)经济学;(12)管理学;(13)政治学;(14)法学;(15)社会学;(16)民族学与文化学;(17)新闻学与传播学;(18)图书、情报与文献学;(19)教育学;(20)心理学;(21)统计学;(22)港澳台问题研究;(23)国际问题研究;(24)交叉学科。

二、奖项设置和名额

奖项分著作奖、论文奖、研究报告奖和成果普及奖。所有奖项均设特等奖、一、二、三等奖。本次评奖的总额为800项左右。按照确保质量的要求,允许各学科的各个等级的奖项有空缺。

三、申报限额

本届评奖实行限额申报,我校申报限额见省教育厅文件另行通知。请各有关学院(部)、研究机构坚持质量导向和精品意识,坚持政治标准与学术标准统一,把好学风关,严格按照规范程序,切实做好成果遴选申报工作。

本次评奖申报,我校以学院(部)、研究机构为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教师个人申报材料。

四、申报资格

(一)申报者资格

申报期间其人事关系在我校的教师和研究人员均可申报(包括离退休人员)。每人限申报一项。合作研究成果必须由第一署名人申报。

(二)参评成果资格与要求

1、申报著作奖、论文奖、研究报告奖、普及奖成果的起止时间定为20081120101231。普及奖申报成果形式为著作类

2、多卷本研究著作以最后一卷出版的时间为准,在符合上述申报时限的情况下做整体申报。

3、丛书不能作为一项研究成果整体申报,只能以其中独立完整的著作单独申报。

4、个人论文集可作为著作类成果申报,但多人撰写的论文集只能由其中某篇论文的作者申请论文类奖励。

5、围绕一个专题,以个人或课题组名义发表于同一刊物同一标题的系列论文,可作为论文类成果整体申报。但围绕一个专题,发表时标题各不相同的系列论文,不能做整体申报,只能选择其中的一篇论文申报。

6、研究报告,须提交实际应用部门(省部级以上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大中型以上企业等)证明其实际应用价值的材料。

7、普及类成果,须提交关于社会效果影响方面的佐证材料,包括图书发行量、书评、相关新闻报道、领导批示、受众反响等等。

(三)下列成果的申请不予受理

1、教材和教辅材料;

2已获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霍英东基金奖、司法部法学优秀成果奖、孙冶方经济科学奖、吴玉章人文社会科学奖、陶行知教育理论与实践成果奖、安子介国际贸易研究奖、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等;

3、不能提交实际应用价值证明的研究咨询报告类成果;

4、未经第一署名人本人提出申请的成果;

5、文学艺术类作品。

五、申报程序

申报人登陆人文社科处网站,下载并按填表要求认真填写《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以下简称《申报评审表》)等申报材料。申报人填报、编制申报材料,并于320日前将申报材料提交科研秘书,由科研秘书统一报送人文社科处。学校人文社科处将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并组织学术委员会提出初审意见。

初审主要审查:(1)申报资格是否符合上述规定;(2)根据国家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著作权是否存在争议,有无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3)申报材料、申报手续是否符合本申报通知的规定;(4)《申报评审表》中,成果简介引用的事实和数据是否准确、客观,表达是否规范。

六、申报材料

1、《申报评审表》一式10份,统一用A4纸打印。

2、著作类、普及类申报成果报送一式5份(至少1份原件),都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申报人和所申报的学科。

论文类成果一式10份(至少1份原件),包含刊物封面、目录和版权页,分别附在《申报评审表》后统一装订在一起。

研究报告类摘要一式10份,同成果采纳证明或领导批件一起,分别附在《申报评审表》后统一装订;研究报告全文一式5份,都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申报人和所申报的学科。成果需要保密的,请特别注明。

3、申报成果的各种证明材料或附属材料一式10份,统一装订在《申报评审表》后;论文和研究报告类成果按《申报评审表》、成果、附属材料的顺序装订。

4、《申报一览表》1份。《申报一览表》务必仔细审核,使之与《申报评审表》和申报成果一致、准确无误。《申报一览表》三月初后可登陆中国高校人文社科信息网www.sinoss.net下载.

《申报评审表》和《申报一览表》电子版科研秘书审核汇总、确认无误后统一报送至apple310036@126.com

评奖结束后,无论申报者是否获奖,教育部对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再退还。

联系人:徐洁蕾 王亚歌

联系电话:28866356 28866072   E-mailapple310036@126.com

 

附件 1 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

     2、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一览表》(三月初可下载)

     3《申报评审表》封面学科门类

     4标签样式

     5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奖励办法

 

杭州师范大学人文社科处

O一二年三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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