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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公告

关于学生勤工助学中心“优秀义工”、“先进学生义工组织”评选活动的通知

来源:   作者:系统管理员    时间:2012-03-10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励我校学生义工的工作热情,加强学生义工队伍建设,鼓励学生义工组织争创先进,推动我校学生义工组织的发展。特制定优秀义工、学生义工组织评比办法。

一、评比对象

本校学生义工可参评“优秀义工”;

各学院义工联盟可参评“先进学生义工组织”。

二、评比名额

“优秀义工”20名;“先进学生义工组织”12个(“最温馨学生义工组织、最励志学生义工组织、最创新学生义工组织”各4个)。

三、评比时间

每学年一次。学生勤工助学中心、义工联盟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结合民主推荐,评比出“优秀义工”及“先进学生义工组织”。

四、评比标准

(一)“优秀义工”评比标准

1.严格遵守杭州师范大学义工联盟管理办法;

2.积极参加义工服务活动,本学年累计服务时间不少于24小时;

3.服务过程中勤勉、踏实,表现出色,受到被服务单位和对象的一致好评;

4.在义工服务活动中起到带头作用,活动过程中有突出的贡献。

(二)“先进学生义工组织” 评比标准

1.任务完成好。积极参加校义工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义工参加率高,工作完成好并及时上报各种表报和信息报道等材料;

2.组织建设好。组织健全,学生义工队伍不断壮大,并注重思想建设,强化学生义工教育培训;

3.活动开展好。义工活动丰富多彩,并做到有计划、有落实、有检查、有记录、有总结,深入扎实,成效显著;

4.社会效益好。积极开展安老、扶幼、助残、济困等社会救助和各项社会公益活动,群众满意度高。

五、评比细则

1.评比本着广泛评比、个人评比与团队评比相结合,对所有参与评比的个人及组织,通过严格审核和评定,评比出各个奖项;
   2.凡符合个人奖项评比条件的参选人需填写相应申请表格(附件一),同时可提供参加志愿者活动的相关证明材料、图片及组织单位评价等;参选先进学生义工组织奖项的学院需填写相应集体奖项申请表(附件二);
  3.名单经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方可成为正式名单。

六、评比方法

1.学校将为获奖个人、组织颁发相应荣誉证书;

2.学校将张榜公布获奖名单,并召开表彰大会,宣传先进事迹,树立典型,弘扬先进。

 

 

 

杭州师范大学学生勤工助学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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