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为提高我校省教师教育重点基地建设的质量和水平,培育教师教育特色,打造教师教育品牌,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浙江省教师教育重点基地建设二期市级配套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条件
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从事教师教育相关工作。
2、建设周期
本次申报项目建设周期为2年(2012-2013)。
3、申报范围
本次申报以项目指南(见附件)为导向,也可自行申报。
4、经费额度
一般项目申报经费额度不超过5万,基地平台建设不超过20万。
5、申报材料和相关要求
请拟申报的教师认真填写《浙江省教师教育重点基地建设项目申报书》(一式三份),经所在学院、部门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于3月30日前交教师教育管理处,逾期不再受理。申报书请同时发送电子稿至邮箱xuqifang@163.com 。(联系人:许齐芳,下沙校区行政楼315室,电话:28866560)
附件1;浙江省教师教育重点基地建设项目申报书
附件2:浙江省教师教育基地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2012.3.9
学院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余杭塘路2318号(恕园23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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