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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

关于暂时调整工资津贴发放办法的通知

来源:   作者:系统管理员    时间:2012-03-12
 
各学院、部门:
 
   根据杭州市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意见(杭人社发[2011]277号、278号),2012年学校将实施绩效工资改革,教职工的工资、津贴结构及发放办法将有较大改变。现有的工资、津贴和福利收入中除国家基本工资外,其余多将纳入绩效工资。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进行分配,其中基础性绩效工资由杭州市统一设立项目和标准,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学校自主分配。鉴于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方案的正式出台还需一定时间,各二级学院上年度的校内津贴的结算期(计至今年2月份)已经结束,为平稳衔接好新旧分配办法,经学校研究同意,决定将3-6月作为过渡期,工资和津补贴发放按如下方案执行:
1、学校按“国家基本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预发部分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模式,直接计发至教职工个人工资卡。其中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保留津补贴发至个人的工商银行卡,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预发部分)打至个人交通银行卡。奖励性绩效工资预发部分暂按本人基础性绩效工资标准的25%计算。
2、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个人收入所得税等扣项均从个人交行卡扣缴。
3、取消午餐费、三节费发放;暂停各单位二次分配和其它在编人员的奖励、劳务津贴发放;
4、校区交通补贴和工作补贴仍按现行办法计发;
5、对后勤集团和钱江学院校编职工,学校发放基本工资至个人工行卡,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的生活补贴部分(1600元/月)至个人交行卡,并按原有结算办法与学校进行结算。校内岗位津贴的发放标准由两单位自行调整。
6、过渡期内,因特殊情况需要发放其它津补贴的,由相关单位向学校人事处提出申请,经人事处审核同意后由计财处发放。
 
教职工个人的新工资项目和清单已在各单位办公室备案,教职工可前往查询、校对。对新工资条目金额的相关疑问,请各单位办公室汇总后,向学校人事处人事劳资科进行核查。
联系人:俞仙妙28861021;杨鸿28867732
 
附:各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联系人一览
 
人事处、计财处
2012312
官方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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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恕园23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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