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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

学校关于绩效工资政策的问答

来源:   作者:系统管理员    时间:2012-03-13
   关于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有关问题的解答

(一)

 一、绩效工资概述

1.        问: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的背景是怎样的?

答:2006年,党中央、国务院研究决定,改革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事业单位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岗位绩效工资由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特殊岗位津贴和绩效工资四部分组成。其中,岗位工资、薪级工资为国家基本工资,和特殊岗位津贴一起由国家实行统一管理,并已经入轨执行。正在实施的绩效工资是06工改的最后一步,是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关于绩效工资改革,国务院提出了“分类指导、分步实施、因地制宜、稳慎推进”的“十六字方针”,我省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结合我省实际,分步推进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

2.        问:国家关于绩效工资分三步走的战略是怎样的?

答:按照国家统一部署,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分三步走:第一步,落实《义务教育法》规定,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从2009年1月1日起实施;第二步,配合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特别是实施基础药物制度,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从2009年10月1日起实施;第三步,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从2010年开始做起。

3.     问:杭州市何时开始实施其他事业单位的绩效工资改革?

答:2011年12月18日杭州市人社局和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杭州市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的通知》(杭人社发[2011]277号)和《关于印发杭州市本级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杭人社发[2011]278号),启动了我市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工作。上述文件,是我校绩效工资实施的政策依据。学校正在按照市里统一部署,推进该项任务,整体工作将在今年上半年完成。

4.     问: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意义是什么?

答: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规范事业单位自行发放的津贴补贴,合理核定绩效工资总量,规范绩效工资内部分配程序和要求,对于规范事业单位收入分配秩序、完善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深化事业单位工资分配制度改革,促进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具有重大意义。一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要决策;二是理顺收入分配关系的重要举措;三是深化事业单位改革的重要内容;四是实现事业单位收入分配科学化和规范化的必然要求。

5.     问:实施绩效工资是不是将增加工资?

答: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不是简单的涨工资,而是同事业单位规范津贴补贴相结合,同建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机制相结合的一种新的机制和制度。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既不同于企业的效益工资,简单地同单位经济效益挂构,也不是搞平均主义,干好干坏一个样。主要可以概括为:“明确一个导向,建立三个机制,实行一个规范,搞好一个统筹”。即以促进提高公益服务水平为导向;在事业单位建立起科学的绩效考核机制、合理的绩效工资水平决定机制和保障公平效率的长效激励机制;规划津贴补贴和收入分配秩序;统筹好在职人员与退休人员的收入分配关系。

6.     问: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的主要应做好哪些工作?

答:主要做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清理核查事业单位津贴补贴,坚决取消不合法、不合规的项目发放。二是合理确定绩效工资总量和水平。三是搞好绩效工资分配。四是加强事业单位的绩效考核;六是统筹考虑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七是严肃分配纪律。实施绩效工资后,不得在绩效工资外自行发放任何形式的津贴补贴或奖金,不得突破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不得违反规定的程序和办法进行分配。

7.     问:实施绩效工资的范围对象如何把握?

答:实施范围为“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其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其他事业单位是指除已经实施绩效工资的义务教育学校、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以外的其他事业单位。我校绩效工资的实施范围为我校具有事业编制的在职在岗人员,包括钱江学院和后勤集团的校编在职人员。学校内的企业编制人员以及实行人事代理或劳务派遣的编制外工作人员不列入绩效工资实施范围。

8.     问:绩效工资从什么时候起开始实施?

答:其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从2010年1月1日起实施绩效工资。根据上级政策口径,财政补助单事业单位2010年度、2011年度人均发放水平(地方性津补贴与年终一次性奖金之和)高于市调控基准线的,原则上不再清算。来因此,我校将从今年起实施绩效工资。

9.     问: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前提是什么?

答:绩效工资实施是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主要组成部分,绩效工资是建立在岗位分类、岗位聘任和岗位考核基础上的分配制度。我校2010年进行了首次岗位设置和聘任,岗位设置分专业技术岗位(分1-13级)、管理岗位(分3-10级)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类,并根据岗位分类,制定了各级各类岗位聘用和考核目标。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是以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为基础,以绩效考核为依据。

二、绩效工资总量和水平核定问题

10. 问:绩效工资实施后,工资结构有何变化?

答:实施绩效工资后,工资收入主要分为以下四块:一是基本工资,分为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二是国家规定的特殊岗位津贴(教龄补贴、护龄补贴等);三是按规定保留的改革性补贴(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医疗补贴等);四是绩效工资。此次绩效工资改革,除前三项继续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外,其余均纳入绩效工资范畴。

11. 问:学校现行津补贴中哪些项目将纳入绩效工资范畴?

答:实施绩效工资后,我校现行工资收入中归并的项目主要包括原国家规定的年终一次性奖励(13月工资)、工资内原有的地方性津补贴以及三节费、午餐费等福利性津贴,现行的校内岗位津贴、校区工作和交通补贴、年终绩效考评奖、学校各类评先评优奖励、教学科研成果奖励以及各项劳务津补贴(如评审费、值班费等)等,也将全部纳入绩效工资范畴。

12. 问:学校保留的奖励性工资项目有哪些?

答:学校将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对各类津补贴进行清理规范,对保留的津贴补贴,纳入奖励性绩效工资中按统一标准和程序进行分配。其中由学校统筹的奖励性项目主要分为全校各类评先评优奖励、高层次教学科研成果奖励、特殊劳务津贴(如评审费、讲座费、班主任津贴等)、校区补贴及其它特殊补贴等项目。

13. 问: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是如何构成的?

答:绩效工资总量相当于单位工作人员上年度12月份基本工资的额度和规范后的津贴补贴构成。其中,上年度12月份基本工资额度,相当于原国家规定的年终性一次性奖金。规范后的津贴,是指经清理规范后,纳入政府统一管理的津贴补贴项目和标准。

14. 问:如何确定本单位绩效工资水平?

答:绩效工资水平按照与当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平均工资水平相衔接的原则核定,并以此作为确定调控不同单位绩效工资水平基准线的主要参考依据。高校作为非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水平按照教师平均工资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的原则确定。

15. 问:绩效工资水平与绩效工资总量的关系是怎样的?

答:绩效工资水平是整个单位绩效工资的平均水平,绩效工资水平×正式工作人员人数=绩效工资总量。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后,原则上当年不作调整,并不得突破核定总量。

16. 问:我校的绩效工资水平如何确定?

答:根据杭州市绩效工资水平分类调控政策,在测算现行收入水平的基础上,结合财力承受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考虑,学校党委会讨论决定,以不减少职工现有工资收入为前提,确定学校绩效工资申报水平。学校将优先保障人员经费,以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积极性,保证学校事业快速发展。

三、绩效工资分配的问题

17. 问:绩效工资包括哪些内容?

答: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其中基础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地区经济发展、物价水平、岗位职责等因素,一般按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根据考核结果,可采取灵活多样的分配方式和办法。

18. 问:如何理解基础性绩效工资分配和公益导向的关系?

答:对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基本工作量和单位规定的其它工作任务的工作人员,基础性绩效工资应全额发放。对病事假或未履行岗位职责的人员,可按聘用合同或有关规定酌情减发岗位津贴。

19. 问:基础性绩效工资标准如何确定?

答:基础性绩效工资标准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根据事业单位分类性质和财政保障情况确定,设立生活补贴、工龄补贴、岗位津贴三个项目。其中生活补贴主要体现经济发展水平和物价水平等因素,不同岗位执行同一标准(1600元/月);工龄补贴主要体现工作年限等因素,根据本人工龄计发,每一年工龄每月15元;岗位津贴主要体现行业特点、岗位职责等因素,适当拉开差距,实行一岗一薪,但专业技术岗位分正高、副高、中级、初级和技术员等五个岗级,内部不再分级(附表1)。

20. 问:奖励性绩效工资如何组织实施?

答:单位要完善内部考核制度,根据专业技术、管理、工勤等岗位的不同特点,实行分类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在分配中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作出突出成绩的工作人员倾斜,发挥绩效工资分配的激励导向作用。各单位应结合自身实际,制定相应的绩效考核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

21. 问:单位制定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答:在制定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过程中一是要避免平均主义,对考核优秀、工作业绩突出的人员要适当倾斜、有所激励,对表现不佳、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可以减发奖励性绩效工资甚至不发。二是要避免单一考虑职称职级因素进行分配,分配中应不唯职务、不唯资历,着得考虑工作量、实际贡献、考核结果等因素,对个人而言,允许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作出贡献的人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高于领导、高于职称高资历老的人员。

22. 问: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和基础性绩效工资和是否存在比例对应关系?

答:个人绩效工资总量与本单位绩效工资的水平和总量等没有直接的对应关系。个人基础性绩效工资在岗位、工龄等因素既定的前提下,各项目标准是明确的,主要起到保障作用。而奖励性绩效工资则按照单位内部制定的分配方案和考核结果综合确定,发放项目和标准是不固定的,主要起到激励作用。个人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和基础性绩效工资没有比例对应关系。个人不能根据自身的基础性绩效工资测算出个人的奖励性绩效工资金额,作为自己应当享受部分。

23. 问: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如何分配?

学校绩效工资总量在用于基础性绩效工资发放后,其余用于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分为学校统筹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和下拨至二级单位的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

学校统筹性奖励工资主要用于对学校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和业绩的集体或个人给予的奖励或对承担特殊任务的个人给予的补贴。由学校实行统一的项目管理和发放标准。下拨至二级单位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纳入二级单位绩效工资总量,在考核的基础上,由单位确定二次分配的分配方式和办法。

24. 问:学校规并入基础性绩效工资的津补贴项目有哪些?

答:基础性绩效工资由上级规定了统一的项目和标准,但它是绩效工资的基础部分,并不是国家工资,需要在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基本工作量和单位规定的其他任务的基础上发放,因此,它纳入单位二次分配的范畴。

在我校原有的“国家工资+岗位津贴+公共福利”的分配结构中,此次归并入基础性绩效工资的项目主要有:① 原工资中除基本工资和保留的改革性补贴以外需要规范剥离的各项地方性津补贴,② 13月工资、③ 午餐补贴、④ 三节费。从我校人均水平看,此几项相加是低于基础性绩效工资水平的。因此,套改基础性绩效工资后,基础保障部分是有增长的。

25. 问:原有校内岗位津贴和奖励性绩效工资是什么关系?

答:实施绩效工资后,原有校内岗位津贴纳入绩效工资范畴。学校层面上,不再设立岗位津贴项目。各二级单位可在下拨本单位的奖励性绩效工资中,设定相应的岗位绩效奖励项目,对履行不同职责的岗位根据考核结果予以不同的津贴奖励。各单位可根据实际自行设定各岗位的级分或系数进行二次分配。

26. 问:实施绩效工资后,下沙交通补贴和工作补贴是否保留?

答:自2005年学校实行下沙交通补贴以来,经过几次调整,目前已形成多校区享受的一项的补贴。此项补贴充分考虑了广大教职工的客观合理需求和切身利益,对调动教职工为学校努力工作的积极性起到很好的保障作用。仓前新校区即将启用,多校区办学的格局还将延续,因此,学校继续保留校区补贴,作为学校统筹的奖励性绩效工资项目,并根据经费预算和实际交通情况,适时调整标准和发放办法。

27. 问:绩效工资实施后,人事代理人员的待遇问题如何解决?

  答:人事代理和劳务派遣人员不属于事业编制职工,国家政策明确规定不执行绩效工资标准。人事代理人员属于学校自主聘用人员,绩效工资实施后,学校将在规范管理的基础上,出台相关政策,适当调整人事代理人员的待遇问题。

四、退休人员生活补贴发放问题

28. 问:实行绩效工资改革后,离退休人员相关待遇如何执行?

答:离退休人员不实施绩效工资,绩效工资不作为计发离退休费的基数。离退休人员执行离退休生活补贴制度,从离退休人员发放退休费当月起,执行离退休人员生活补贴。退休生活补贴须在规范津补贴后,按统一标准发放。除基本退休费,以及部分保留的改革性补贴和特殊津贴,其他项目均归并到生活补贴。学校根据杭州市有关规定,于2012年1月实施离退休生活补贴制度,并从2010年1月予以补发。

29. 问:如何理解“退休人员补贴平均水平应与在职人员绩效工资平均水平保持合理比例关系“?

答:杭州市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规定,退休人员补贴平均水平应与在职人员绩效工资平均水平保持合理比例关系,原则上不低于60%。办法规定的比例关系是针对所有事业单位的平均水平而言,不是具体某个单位退休人员的补贴水平占本单位在职人员绩效工资水平的比例,也不是具体某个退休人员占本单位同职级在职人员绩效工资水平的比例。

30. 问:退休人员发放生活补贴后,收入结构有什么变化?

答:退休人员规范津贴补贴后,收入结构主要包括以下四块内容:(1)基本退休费;(2)劳模(高级专家)荣誉津贴、政府特贴、国家规定的特岗津贴等;(3)允许保留的改革性补贴(住房提租补贴、医疗补贴、交通费等);(4)退休人员生活补贴(基本生活补贴、补充生活补贴)。

31. 问: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退休费如何认定?

答:基本退休费包括两部分:一是以本人退休时当月的基本工资为基数,按规定比例打折计发部分,一般在其退休登记表上有是明确记载;二是从本人退休起至今,按国家规定历次增加的基本退休费。

 

32. 退休人员发放生活补贴后,归并的津补贴项目主要有哪些?

答:此次退休人员发放生活补贴,不是在原来退休费的基础上简单增加生活补贴,而是在对现行发放的地方性津贴、补贴进行清理归并的基础上,由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制定统一的生活补贴标准。

规范津贴补贴后,原有收入结构中归并的项目主要有:省定生活补贴(省岗、省补)、市定生活补贴、物价生活补贴、市定福利补贴、浮动物价补贴(35元/月)、清凉饮料费(320元/年)、电话费补贴、午餐费、预发生活补贴(500元/月)、增收节支奖、节日慰问费((4000元/月)、福利费(4000元/月)、单位发放的其他福利费等。

33. 问:对原来的离退休费是如何进行规范剥离的?

答:除基本退休费外以及部分保留补贴外,原退休费中许多其他项目均归并到生活补贴中。此项工作需要查找每个退休人员的档案,根据退休时间不同,分四个不同工改阶段、按不同的退休工资明细表进行计算剥离。

34. 问:退休人员规范生活补贴,继续保留的项目有哪些?

答:继续保留的项目为:住房补贴、医疗补贴、交通费、教(护)龄津贴、特级教师津贴、特殊教育补贴、劳模(高级专家)荣誉津贴、禁猪民族伙食补贴等。

35. 退休人员生活补贴有哪些项目?

    答:我市其他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生活补贴由基本生活补贴和补充生活补贴两部分组成。我校作为非义务教育学校,退休人员补贴按照义务教育学校退休人员补贴标准执行(附表)

36. 问:退休人员发放补贴经费如何保障?

答:退休人员发放生活补贴所需经费,由市财政、社保基金、事业单位共同承担。我校事业编制退休人员基本生活补贴和补充生活补贴均由市财政渠道解决,由单位负责发放。参加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基本生活补贴由社保列支,补充生活补贴由学校承担。

37. 退休人员增发生活补贴从何时起算?何时清算补发?

答:根据相关政策,本次绩效工资实施从2010年1月1日起。因此,需要对2010、2011两年贯彻实施期进行清算。退休人员津补贴清算工作由单位负责,经相关部门审核确认后,按现行工资渠道发放,原则上要求在2012年3月底发放到位。

补发额=(基本生活补贴+补充生活补贴-归并的财政统发项目-增收节支奖)*补发月数-期间已发放的清凉饮料费(320元/年、节日慰问费4000元/年、福利费4000元/年、单位发放的其他福利等。

 

 

 

杭州师范大学

人事处编

2012.3


附表 1              基础性绩效工资各项目标准表

岗位等级

岗位津贴

生活补贴

工龄补贴

Ⅱ*

管理岗位

管理三级(正厅)

4000

3000

2000

每人每月1600

每一年工龄,每月15

管理四级(副厅)

3680

2760

1840

管理五级A(副局)

3360

2520

1680

管理五级(正处)

3200

2400

1600

管理六级(副处)

2880

2160

1440

管理七级(正科)

2400

1800

1200

管理八级(副科)

2240

1680

1120

管理九级(科员)

1920

1440

960

管理十级(办事员)

1760

1320

880

专技岗位

教授及相当职务

3360

2520

1680

副教授及相当职务

2880

2160

1440

讲师及相当职务

2400

1800

1200

助教及相当职务

1920

1440

960

技术员

1760

1320

880

工勤岗位

技师

2240

1680

1120

高级工

1920

1440

960

中级工

1760

1320

880

初级工、普工

1600

1200

800

初期、见习期

1280

960

640

*

我校执行标准II

 

 

 

 

 

 

 

 

 

 

 

 

 

附表2

 

退休人员生活补贴标准表

岗位等级

基本补贴

补充补贴

合计

管理岗位

管理三级(正厅)

3970

2645

6615

管理四级(副厅)

3590

2395

5985

管理五级A(副局)

3355

2240

5595

管理五级(正处)

2980

1985

4965

管理六级(副处)

2740

1830

4570

管理七级(正科)

2365

1575

3940

管理八级(副科)

2170

1450

3620

管理九级(科员)

1985

1320

3305

管理十级(办事员)

1890

1260

3150

专技岗位

教授及相当职务

3440

2295

5735

副教授及相当职务

2760

1840

4600

讲师及相当职务

2365

1575

3940

助教及相当职务

1985

1320

3305

技术员

1890

1260

3150

工勤岗位

技师

2270

1510

3780

高级工

1985

1320

3305

中级工

1890

1260

3150

初级工、普工

1890

1260

3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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