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学院公告 > 教师公告 > 教学

教学

关于做好2012年年自主设置和调整二级学科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系统管理员    时间:2012-04-26
 

各学院、部门、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下发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设置与管理办法》(学位〔200910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教育部办公厅下发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二级学科自主设置实施细则》(教研厅〔20101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要求,又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二级学科自主设置有关问题的通知》(学位办便字【20120301】号),原定于2012年颁布的国家层面的《二级学科目录》暂不颁布,二级学科由学位授权单位在一级学科学位授权权限内自主设置,国家层面的《二级学科目录》将待各学位授予单位自主设置二级学科一段时间后再统计编制。为做好我校2012年自主设置与调整的二级学科(以下简称“二级学科”)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详细见附件)

 
官方微信
学校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余杭塘路2318号
(恕园23幢)
邮政编码:311121
综合办电话: 0571-28865207
教务科电话:0571-28866897
版权所有 © 杭州师范大学人文学院 浙ICP备070099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