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学生社团:
为促进人文学院团学、社团、青年志愿者工作的全面开展,鼓励各学生干部做好团学、社团、青年志愿者工作,推进我院学生工作再上新台阶,形成有效的团学、社团、青年志愿者工作体系,人文学院决定开展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社团干部、体育先进个人、文艺先进个人、宣传先进个人、勤工助学先进个人、青年志愿者先进个人的评选活动。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
2012月
二、评选对象:
优秀学生干部:时任团委、学生会干部(包括干事)、班级干部
优秀社团干部:社团干部(包括干事、会员)
体育先进个人:在体育活动中有突出表现,取得优良成绩的个人
文艺先进个人:在文艺活动中表现优秀,有突出成绩的个人
宣传工作先进个人:团委、学生会、班级负责宣传工作的学生干部(包括干事)、人文学院新闻社全体社员、人文学院网站宣传小组成员
勤工助学先进个人:在勤工的岗位上任劳任怨工作的个人,包括各种校内各种勤工岗位上的工作人员
青年志愿者工作先进个人:青年志愿者个人
三、评选程序:
1.单位评选
团总支、学生会各部门、各班级、各学生社团为一个单位。各单位根据评选标准和名额,结合学生干部、社团干部工作表现进行民主评选。
2.个人填写推荐表
被单位确定为推荐对象的,由本人填写推荐表,并附学年工作总结。相关材料书面稿请于5月11日(周五)中午12点前上交至学院学生会办公室C118(“办公室”抽屉),电子稿请发至hsrwtwxsh@163.com。如有疑问,请垂询苏明明同学(520609 18768144920)。
3.学院团委评定
根据自我评定的材料,进行审核。
四、评选标准:
1.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思想觉悟,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思想。
2.能自觉遵守、带头执行学校各项规则制度(无旷课记录),坚持实事求是的作风,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良(在班级的前50%),在同学中能起到先锋模范作用。
3.工作勤恳踏实,认真负责。具有较强的社会工作能力,较大的工作成效,在学院内有较大的影响力。
五、名额要求:
团委学生会各单位可推荐优秀学生干部2名、各班级可推荐优秀学生干部2名、各学生社团可推荐优秀社团干部2名,其他名额不限。
希望团委学生会、各社团和班级认真组织,积极配合。
杭州师范大学人文学院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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