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根据学校实验室建设总体安排,今年将启动常规实验教学仪器设备的申购工作。
一、申报方式
本次设备申报将采取项目负责制,以实验室为申报单位,按照公共、基础、专业三个类别,由项目负责人根据承担实验课程及学时、班级人数、预期效益(人才培养、发展目标定位)、开放共享机制等实际需求,填写项目申报书和设备清单等,所在部门党政班子集体讨论定稿,按照轻重缓急先后次序排列申报。
二、经费分配原则
本年度设备经费分配原则:1)重点建设全校性公共教学平台;2)优先支持新专业实验室建设;3)适当改善学院教学与实验室管理条件;4)有选择性地建设一批专业实验室,培育新的重点实验室增长点,提升实验室建设水平。
请各学院按照前期沟通后初拟的经费额度申报。
三、审核流程
2012年5月16前各学院(部门)将2012年教学仪器设备申报书报送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进行形式审查,符合要求的项目将会同教务处、科研处、研究生处组织专家评审,提交杭州师范大学实验室建设工作委员会审定后,报分管校长核准后发文执行。
四、申报具体要求
要求各部门、学院领导要高度重视本次设备论证申报工作,要在对现有仪器设备配置及使用、新购置设备安装场所等基本情况全面了解的基础上,做好此次设备论证申报工作,提高设备投资效益。在编制申报过程中,必须按照有关程序进行,最后由所在部门党政班子集体讨论定稿,按照轻重缓急先后次序排列。要求所有贵重仪器设备(十万元以上)申报必须另外填写《贵重仪器设备购置可行性论证报告》,其中10万~50万的设备由所在学院组织专家论证,50万~100万的设备由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组织校外专家论证,100万元以上的设备还须报校采购领导小组批准。申报材料要求于
五、其他注意事项
本次申报范围为常规教学仪器设备,其它专项经费如教学专项经费(包括专业建设经费、教改课题及配套经费、课程建设及配套经费等)、学科建设经费(申请博士点培育经费和一级学科硕士点建设经费等)、科研专项经费(科研课题项目及配套经费、研究所建设经费、科研资助经费等)、人才引进培养经费(启动经费等)、各学院发展经费等购买设备,仍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单独申报,不在本次申报范围之内。
今后凡使用上述专项经费购买教学科研仪器设备,须填写仪器设备申购单,经经费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进行论证,审核同意后批转采购中心按照采购程序执行。
联系方式:实验室管理科俞诚老师,电话:28868189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
学院官方微信
学院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余杭塘路2318号(恕园23幢)
邮政编码:311121
官方网站:rwxy.hznu.edu.cn
书记信箱:zhuying@hznu.edu.cn
综合办电话: 0571-28865207
教务科电话: 0571-28866897
版权所有 © 杭州师范大学人文学院 公安备案号:33011002011919 浙ICP备11056902号-1 推荐使用IE10.0以上版本浏览器

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