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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

关于开展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拟聘人选首次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系统管理员    时间:2012-07-25
 

各学院(部)、各相关人员:

接杭州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开展杭州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拟聘人选首次申报工作的通知》,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浙人社发〔201290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关于开展浙江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拟聘人选首次申报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发〔2012191号)等规定,现就我校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拟聘人选首次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1、现聘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的人员(含2010年底拟聘任的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员),符合申报条件的,可申请竞聘专业技术二级岗位。

2、业绩特别突出且符合申报条件的现聘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也可推荐申报。

3、200671日以后办理退休,且符合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条件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可按规定的程序,一并上报材料。

二、申报条件

申报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的拟聘人选,应具备《实施细则》(附件1)和《浙江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条件控制标准(试行)》(附件2)规定的条件。

申报者所提供的业绩成果,一般应在聘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期间获得。

三、材料和时间要求

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人员将下列材料交所在学院(部)(机关部门的申报人员交专业技术岗位聘任的所在学院(部))。

(一)《浙江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拟聘人选推荐情况一览表》1份(附件3);

(二)《浙江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拟聘人选申请表》书面稿、电子稿各1份(附件4);

(三)上述《申请表》中所需相关证明材料书面稿1份,须与申请表分开独立装订成册,并附佐证材料目录。

各学院(部)汇总、初审后,将材料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邮箱地址:hsdfzm@126.com),材料纸质稿交至人事处(每周一、三、五),以上材料报送的截止时间为2012730

各学院(部)要高度重视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拟聘人选的申报工作,广泛宣传,严格推荐条件,严把推荐质量,做到宁缺毋滥,确保首次申报工作的顺利完成。

人事处联系人:方志明,联系电话:28865039

特此通知。

 

附件:

1.浙江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2.浙江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条件控制标准(试行)

3.浙江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拟聘人选推荐情况一览表

4.浙江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拟聘人选申请表

 

人事处
                                                            2012725日附件下载:
http://rsc.hznu.edu.cn/Art/Art_42/Art_42_527.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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