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接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第一批“浙江省高校优秀教师”评选表彰工作的预通知》,为大力表彰在高等教育教书育人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加快高校内涵建设,进一步强化教学工作中心地位,切实加强高校教师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建设,引导广大教师切实肩负起“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光荣职责,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决定开展“浙江省高校优秀教师”评选表彰工作。现将评选推荐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在职在编的教职工。
二、评选条件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推荐:
1.思想政治素质高,师德高尚,为人师表,恪尽职守,甘于奉献;
2.注重教研结合,知行合一,因材施教,教学经验丰富,育人效果好,深受学生爱戴,是学生的良师益友;
3.治学严谨,学风端正,有很好的团队精神;
4.积极主动承担本专科、研究生教学任务及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教学工作量饱满,育人效果好;
5.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工作,注重教学与科研的结合,成果突出;
6.年龄在60周岁以下;
7.获得省级教学名师或教学特设岗的特聘教授或国家级教学平台负责人。
已获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的教师,原则上不参加评选。
三、推荐名额
全校共推荐7名。
四、评选办法
1.候选人推荐
各学院(部)严格按照评选条件,民主推荐1名候选人。
2.评选推荐
由人事处会同本科教学部对候选人进行认真审阅、讨论,产生7名拟推荐人员,名单经校长同意后,公示7天,经校党委会批准后报省教育厅。
五、报送材料及时间要求
1.《浙江省高校优秀教师申报表》(附件2)
2.佐证材料(按照《申请表》填表说明要求)
(1) 佐证材料包括:第一作者发表论文、论著/教材,主持课题、科研项目,所获荣誉、称号等复印件;
(2)佐证材料第一页为目录,总页码不超过50页。
3.《浙江省“高校优秀教师”申请人基本情况一览表》(附件3)
4.《浙江省“高校优秀教师”登记表》(附件4)
请各学院(部)于
联系人:方志明,联系电话:28865039
附件:省优秀教师评选推荐
1.《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第一批“浙江省高校优秀教师”评选表彰工作的预通知》
2.浙江省高校优秀教师申报表
3.浙江省“高校优秀教师”申请人基本情况一览表
4.浙江省高等学校优秀教师登记表
附件下载点击:
http://rsc.hznu.edu.cn/Art/Art_42/Art_42_529.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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