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立文明寝室创建领导小组
为引导学生积极参与到文明寝室创建活动,创造更好的大学生活环境,学院成立文明寝室创建组织机构。
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严柏炎、沈松勤
副组长:张华松、陶水木、郭持华
成 员:学院全体班主任、辅导员
二、学院文明寝室创建标准
1.自觉遵守学校寝室管理的有关规定;
2.保持寝室内物品整齐、卫生清洁;
3.寝室成员相处融洽、关系友善;
4.开展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有良好学习氛围。
三、教师联系学生寝室制度的目标要求
建立教师联系学生寝室制度,做到一名教师至少联系一个寝室。教师应定期深入联系寝室,了解掌握学生的学习状态、心理及思想动态,及时进行学业指导和教育引导,指导学生文明寝室的创建工作,帮助他们健康成长。
四、职责分工
1.学院领导
组织领导学院文明寝室创建工作,每学期专题研究此项工作不得少于1次;领导个人走访学生寝室每学期不少于一次。
2.辅导员
(1)负责本年级文明寝室创建工作,制定创建工作计划、目标;
(2)定期联系班主任、相关教师,协调文明寝室创建工作的开展和落实;
(3)指导寝室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寝室文化活动,积极建设健康向上的寝室文化;
(4)每周走访寝室不少于2次,督促做好日常卫生检查工作并做好日志记录。
3.班主任
(1)负责本班级文明寝室创建工作,按照文明寝室建设标准和有关要求,落实辅导员布置的有关文明寝室创建的各项具体工作;
(2)定期联系结对教师,了解掌握本班文明寝室创建工作情况,及学生学业情况、思想和心理动态等情况;
(3)及时向辅导员汇报沟通寝室文明创建工作中的情况,并与辅导员、联系教师一起商量解决对策;
(4)每周走访1次学生寝室,并做好记录。
4.专任教师
(1)负责具体指导联系寝室的文明寝室创建工作,侧重在学业指导,理想、信念、成长成才教育;
(2)协调好寝室成员关系,形成一种和谐向上的寝室氛围;
(3)与班主任保持良好的信息沟通;
(4)每月走访寝室一次,并做好记录。
学校机关职能部门参与我院文明寝室创建工作的老师,其职责参照我院专任教师的要求执行。
五、具体安排
1.对象:我院全体同学,以寝室为单位。
2.时间:从2012年9月起
3.形式:教师根据各自负责联系的学生人数多少,采取定期走访、不定期走访、随机走访等形式,但必须走访到每一个学生寝室。
六、考评体系
综合评价指标包括环境卫生、管理秩序、文化氛围、组织保障四个部分。综合评价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其中环境卫生为“优秀”,其余有两项及以上为“优秀”,则综合评价为“优秀”;其中有一项及以上为“不合格”,则综合评价为“不合格”;其余评价为“合格”;如结对寝室被评为“优秀文明寝室”,则综合评价为“优秀”;如结对寝室被评为“不合格寝室”,则综合评价为“不合格”。
1.环境卫生(40分):包括公共区域(10分)、寝室内务(30分)两项,总得分≥36分为“优秀”、36>“合格”≥30、得分<30为 “不合格”。
2.管理秩序(15分):优秀≥13.5、13.5>“合格”≥11.25、得分<11.25为“不合格”。
3.文化氛围(15分):包括校园氛围(5分)、寝室文化(10分)两项,总得分≥13.5为“优秀”、13.5>“合格”≥11.25、得分<11.25为“不合格”。
4.组织保障(30分):包括领导体制(15分)、工作机制(15分)两项,总得分≥27为“优秀”、27>“合格”≥22.5、得分<22.5为“不合格”。
(七) 奖惩措施
1.被评为“优秀文明寝室”的,联系教师在期末考评中,文明寝室建设方面为优秀。
2.被评为“不合格寝室”的,结对教师在期末考评中,文明寝室建设方面为不合格,并取消其参选“我最喜爱的老师”的资格。
3.如结对寝室在一学期学院例行检查中所得差的次数4次以上(含4次),则结对教师在期末考评中,文明寝室建设方面为不合格。
4. 工会要将联系学生寝室工作纳入“三育人”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推荐条件。
5. 学院将对每周差等寝室进行院内通报批评并进行网上公示。
人文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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